眉山天府新区 2024 年视高南拓新功能区配套主供水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眉山天府新区 2024 年视高南拓新功能区配套主供水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天府新区 2024 年视高南拓新功能区配套主供水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05】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技术负责人资格“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或者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更改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
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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