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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检测系统非甲烷总烃及特征因子分析仪|AG-GC07|||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 铜冠电工 | 使用单位联系人:唐斌 联系方式:0562-****点击查看126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点击查看
联系人:吴启萍
联系电话:0562-****点击查看954
三、采购公示原因
预估金额达10万元的指定采购,采购前,通过指定媒介公示
四、拟供应单位
****点击查看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申请采购的非甲烷总烃及特征因子分析仪是烟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在线监测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且申请采购的两台非甲烷总烃及特征因子分析仪需要与现有两套烟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软件匹配,并且必须与环保国发平台系统相兼容。 目前铜冠电工现有两套烟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是****点击查看生产, 其他厂家的分析仪设备与现有的烟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存在软件不匹配、系统不兼容的问题,因此申请向原厂家****点击查看指定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做环保设备生产研发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有三年或以上的环保设备销售的业绩(2022年1月1日起)。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异议人的营业执照、相关销售业绩资料等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