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此次公示,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⑴建设项目名称
**县“1+6”特****点击查看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⑵建设项目选址
****点击查看县**镇瓦厂村
⑶建设内容
**县“1+6”特****点击查看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位于****点击查看县**镇瓦厂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23'21.182",北纬33°45'56.019",项目占地面积5711.18m2,厂区北侧为国道G345线,西侧为广汇能源L-CNG加气站,东侧为****点击查看处理厂,南侧为白**。项目建成后规模为一条年屠宰黑土猪10万头/年生产线,屠宰100头/小时,每日生产3小时,300头/日,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3834.51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为41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8%。
⑷建设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省**州**县峰迭新区农牧大厦三楼
联 系 人:洪平辉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233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利锦****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3197
联系人:许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示期间,公众通过填写
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