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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昌化江水**配置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总承包(第二次)以下问题的回复(01)
致潜在投标人:
**省昌化江水**配置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已于2025年04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开标。根据潜在投标人在****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所提问题做出澄清,澄清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写明要求至少安排测量员一名,****点击查看中心平台的智能主体库的人员职称选择中并无测量员选项,人员录入时如何解决此问题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证明材料。关于“机器管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请投标人自行咨询平台技术服务。
问题2:关于缺陷责任期填写:1、招标公告2.3关于缺陷责任期要求为:“缺陷责任期:703日历天”,而专用合同条款1.1.4.5中“修改为: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专用合同条款17.4中关于缺陷责任期描述为:“缺陷责任期:24个月”,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选项是否可以填写“24个月”
回复: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为准,即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不延期开标。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