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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3月26日
一、****点击查看**校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增项服务现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成交)的单位: ****点击查看**公司 ;
报价: 26.8 万元
服务周期:自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20日之内完成上述工作。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如各比选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提交至****点击查看(地址:**市**区逸仙路158号302室,联系人:周杭波:联系话:****点击查看7808),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校区(海泉路100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点击查看3083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逸仙路158号302室
联 系 人:周杭波
电 话:****点击查看7808
代建单位:**教育****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