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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点击查看007
传 真:0534-****点击查看007
通讯地址:**市**县建设街南首1789****点击查看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母粒3000吨项目 | ||
1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徐园子乡新型材料产业园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丽景****点击查看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徐园子乡新型材料产业园6号,利用现有空厂房,总占地面积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52平方米,投资 1000 万元建设****点击查看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母粒3000吨项目。项目拟购置破碎机、输送带、清洗水槽、提升甩干机、挤出造粒机、切粒机、成品储罐、包装机等设备;主要原材料为废旧编织袋(钙粉、炭黑包装袋)、废旧塑料袋(蔬菜大棚薄膜)、聚乙烯、聚丙烯、钙粉、色母等;工艺流程为原料-输送-破碎-清洗-甩干-挤出造粒-冷却-切粒-罐装-包装-成品。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塑料母粒3000吨。 | |||
污染防治措施 |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及原料输送与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管道收集、电捕焦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挤出造粒工序和破碎工序未收集废气以及输送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项目清洗、甩干工序废水经沉淀、气浮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厂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激破碎机、输送带、提升甩干机、挤出造粒机、切粒机、环保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再经厂区距离衰减。 4、项目原料拆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及沉淀池污泥,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焦油,均密封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排放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