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县****点击查看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县张桥镇老王集****点击查看处理中心南侧)
联 系 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2366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普惠路80号绿地之窗1号楼2单元8层806号
联系电话:037****点击查看9985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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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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