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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3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2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0960B-****点击查看0704-000312-6 |
信息来源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7-05 16:47:05 | 0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点击查看A | **区占川河城市内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 | 公开招标 | 2196.63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区占川河城市内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年7月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6条款修改如下:2.6招标范围:一是内源治理项目,包括河道底泥处理、生态河床工程;二是外源治理项目,包括生态拦截带工程、沿河雨水排口污染整治工程、沿河污水管网生态化改造工程等;三是水质改善项目,包括河道纵坡改造工程、深槽浅滩工程、水质原位净化工程、曝气增氧工程设备、复合纤维浮动湿地工程等;四是水生态修复项目,包括水生植物带修复工程、水生动物带修复工程等;五是其他措施及设备采购等。本工程主要建筑物(堰坝)级别为3级,生态河床构建、生态拦截带、雨水排口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条款中以下两点要求: (1)4.1.10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发包人可以对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做出删减或调整,承包人应服从。 (2)4.11 不利物质条件中:发包人可根据施工建设实际情况,有权增减招标建设内容,不可提出异议。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代建单位:**市**城市****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893 地 址:**省**市**区洽阳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8830 地 址:**市**区九华山路48号 招标人:****点击查看 代建单位:**市**城市****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4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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