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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洣水流域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澄清公告 | ||||||||||||||||||||||||||
澄清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5-09-10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否 |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洣水流域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洣水流域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1日 原开标日期:2025年09月12日09:00时 延期开标日期:2025年09 月28 日09:00时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技术评价项:
现更正为:
2、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商务评价项:
现更正为: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现更正为:因第五章采购需求有修改,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采购需求和有关图纸,投标人自行查阅并自行下载。 4、本项目按照湘财购[2025]13号文件规定,拟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进行评标。 5、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查看水利局 (2)地 址:**县犀城大道 (3)联系人:刘勇飞 (4)电 话:0731-****点击查看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查看 (2)地 址:**市**区**路东帆国际大厦21楼2105室 (3)联系人:李麟、匡丹、曹立芝 (4)邮 编:412200 (5)电 话:0731-****点击查看1558 (6)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