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大学路科技产业楼、大学路苏农二村、文汇路部分房屋(合计23处)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以系统提示为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7-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7-31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2)个周期。 | ||||||||||
本次出租标的共计23处,具体详见《待出租房产基本情况清单》。请意向承租方自行至附件明细中查看标的明细情况,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待出租房产基本情况清单》中所列出的标的房屋提交意向承租申请。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7837W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点击查看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苏财资[2025]70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财政厅 | ||||||||||
特别 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点击查看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详见《待出租房产基本情况清单》,不得经营以下项目:1.易燃易爆的项目; 2.有明火、油烟、噪声、异味、环境污染的项目;3.封建迷信的项目;4.传播、售卖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5.售卖假冒伪劣商品;6.网吧、电玩、娱乐、棋牌以及类似的项目; 7.各种休闲项目(洗头房、足疗、休闲中心等);8餐饮; 9.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10.管理部门认定“不能从事的行为”; 九、一旦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获得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税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市容、环保、住建等部门)许可经营资质。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商、税务、消防、治安、市容、环保、卫生、食品安全、房屋装修施工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意向承租方应于现场勘査提出并确认经营服务行业,在获得出租方认可下签署现场勘查书。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二)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企业法人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企业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记录(个体工商户提供 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的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杨俊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3331 意向承租方如为企业法人,则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人不需提供委托书);如为个体工商户,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勘测,并现场登记,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公告发布期间,现场踏勘需提前两天拔打现场展示联系人电话,约定好时间方可现场踏勘,未约定好恕不接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7-17 09:00:00至2025-7-3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企业提供信用中国或企业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 5、现场踏勘确认函; 6、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须签字): 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承诺函;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截图; 4、现场踏勘确认函;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点击查看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点击查看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点击查看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点击查看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详见《待出租房产基本情况清单》,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点击查看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承租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4、****点击查看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点击查看.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2295093.shtml)执行。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1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1.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 出租方:杨俊 138****点击查看3331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点击查看-9082,025-****点击查看586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非工作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其 他 | 传真:025-****点击查看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