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永定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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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1-13 11:08
12天 |
资金现金 |
0元 人民币 |
0元 人民币 |
最低评标价法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大队沙堤消防救援站营产营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9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 (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须知第39.3(5)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须知第39.3(5)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现修改为“1. (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其它事项详见谈判文件。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