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

发布于 2025-06-24
甘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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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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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财采处(2025)3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点击查看机关对“****点击查看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预算:167.2764万元

投诉人:**金佰特****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十三纬路37号(4-13)

被投诉人1:****点击查看学院

地址:**省****点击查看市知合玛路233号

被投诉人2:**鸿发****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点击查看广场三号楼2114室

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华藏寺镇滨****点击查看**商铺-4

我机关依法对2025年5月22日收到的**金佰特****点击查看公司对“****点击查看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其所投“品目30 图像处理器”制造商为****点击查看**公司,但该公司由**诺瓦****点击查看公司100%控股,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答复材料、投诉所涉制造商及其控股股东提供的相关材料、相关官网查询信息、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其中,中标供应商所投“品目30 图像处理器”制造商****点击查看**公司属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小型企业,由**诺瓦****点击查看公司100%控股,**诺瓦****点击查看公司属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大型企业,因此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制造商****点击查看**公司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的声明为虚假材料,该投诉理由成立;从评审结果来看,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其所投部分产品制造商不属于小微企业、其未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中标供应商存在谋取中标,该投诉理由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从评审情况来看,不影响中标结果,故责令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其余投诉事项。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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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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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4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3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甘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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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货物,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甘肃,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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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甘肃, 中标 1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甘肃****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7 次, 占比 58.33%
重点地区: 甘肃, 中标 1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