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汇发新材料有限公司45万吨/年轻烃醇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安徽中汇发新材料有限公司45万吨/年轻烃醇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发布于 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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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进行45万吨/年轻烃醇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45万吨/年轻烃醇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45万吨/年轻烃醇化一体化项目(一期)

2、项目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4、建设地点:**县环城****点击查看材料厂区内。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20万吨/年异丙醇装置,主产品为20万吨/年异丙醇,副产品为2.017万吨/年二异丙醚、18840吨/年粗丙烷、3160吨/年轻质物、2454吨/年重物质。项目占地面积40亩。

6、工程投资:项目一期总投资40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5万元,占总投资的1.5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次评价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及影响如下:

(1)对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点击查看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0年)(2024年修编)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分析项目实施的规划相符性和相关政策符合性;

(2)对照厂区现有项目的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配套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据此论证现有装置原料提供的保障性、依托工程依托可行性;

(3)根据设计方案,估算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重点关注废气、废水和风险物质,预测项目可能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最终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结合项目的设计方案,通过对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工艺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拟采取工艺废气处理方案的可行性,根据现有工程配套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梳理,论证废气、废水依托处理的可行性;

(5)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单元、危险物质进行环境风险分析,提出有效的环境风险措施,明确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雨污管网,树脂冲洗废水经中和池调节pH后与共沸塔置换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集水池+调节池+气浮+芬顿氧化池+中和池+混凝池+沉淀池+AO池+二沉池”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点击查看水厂接管要求后与循环排污水一起排入****点击查看水厂集中处理。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0m3/h。

2、废气

本项目异丙醇装置工艺废气及油气回收后的装车废气一起接入工艺废气总管后通过燃料气风机送入燃料气缓冲罐,经稳压后送现有项目热媒炉作为燃料气使用,焚烧烟气再经过SCR脱硝处理,尾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3、噪声

采用消音、隔声、减震、隔振等防噪措施。

4、固废

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面积为200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点击查看45万吨/年轻烃醇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点击查看工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0年),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省节能减排及****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皖节能[202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函[2022]73号)、《关于加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皖环发[2020]73号)等政策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建设地址:**县环城****点击查看材料厂区

邮编:239220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181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皖欣****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168****点击查看中心3幢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8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信函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168****点击查看中心3幢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