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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取水塔、泄洪塔配电柜改造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水库取水塔、泄洪塔配电柜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评审工作已于2024年11月7日结束。****点击查看小组推荐意见,经采购人确认,现将评审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
中标候选人名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报 价(元)
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
质保期
项目经理
最终得分
第一成交候选人
278886.86
**水库取水塔、泄洪塔配电柜改造项目施工总工期60天(含拆除、安装、调试)。
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设计、制造与施工相关规范与规程,产品符合制造和试验要求,并取得国家相关质量认证。
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四】年
熊志国
84.24
第二成交候选人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362647.59
4年
官鹏
78.96
第三成交候选人
**锦业****点击查看公司
368383.79
2年
陆金能
65.46
否决情况
无
若对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恶意异议人给予不良信誉记录且不得成为中标人和参与****点击查看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唐家琼、曲智慧、李婕莹
地 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4807
传 真:0871-****点击查看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