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年产
1500
吨塑料色母
粒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点击查看
编制日期:
2025
年
3
月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制
下载 下载 声
明
****点击查看环境局:
经我方共同审核,由
****点击查看
提交的
****点击查看年产
1500
吨塑料色母粒项目
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已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内容,公开该公示稿不会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同意
你局依据环保部《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
行)
》等规定向社会公开。
建设单位(盖章)
环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
****点击查看年产
1500
吨塑料色母粒项目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联
系人
王浩
联系方式
135****点击查看1319
建设地点
**市**区槐泗镇酒甸弘扬西路
162
号
地理坐标
(
119
度
25
分
6.50
秒,
32
度
28
分
57.3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
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建设性质
**(迁建)
□
改建
□
扩建
□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
/
备案)部
门(选填)
**市**区槐泗镇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
填)
扬邗槐泗审批备〔
2024
〕
60
号
总投资(万
元)
1000
环保投资(万
元)
50
环保投资占
比(
%
)
5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
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
2
)
2800
(租赁)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市槐泗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
****点击查看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扬府复〔
2021
〕
24
号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文件名称:
《**市**区槐泗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点击查看机关:
****点击查看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扬邗环发〔
2007
〕
49
号
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2005
年
8
月,****点击查看政府对槐泗总体规划进行批复,**市**区槐
****点击查看政府根据《**市槐泗城镇组团总体规划》(**市城市规划设
计研究院,
2005.3
),于
2007
年委****点击查看研究所编制《**市
**区槐泗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审查意见(扬邗环发
2
合性
分析
〔
2007
〕
49
号)。槐泗镇工业集中区位于**市槐泗镇的西北与东**,
分****点击查看工业园区,其中北区即为****点击查看工业园,
范围**吉兴北路与南路,西南至新扬菱路,北至通杭道路及排洪沟,可
建设用地
133.3
公顷(约
2000
亩),以化工环保设备、电子产品、羽绒服
装和汽车配件等一、二类产业为主。南区范围为:东北至槐泗河支流,南
至槐泗河,西至扬菱路,可建设用地
66.7
公顷(约
1000
亩),南区维持
现状,远期规划逐渐搬迁。
近年来国家发展政策、槐泗镇经济发展和诉求均发生较大变化,在此
背景下,****点击查看政府编制了《****点击查看工业园区产业
发展规划(
2023-2028
年)》,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战略机遇,调整****点击查看工业园主导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
构建以新能源地标产业为引领,高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及电子信息主导
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为支撑,前沿技术产业为后劲的特色鲜明的先进制造业
集群。调整后主导产业为新能源汽车制造、高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
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产业等一、二类产业。
2023
****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正在委托****点击查看公司编制
《****点击查看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面积约
133.84
公顷(即
2007.6
亩),四至范围:**吉兴北路、南至弘扬西路、西至扬
菱公路、****点击查看水库。产业定位为:新能源汽车制造、高端智能装备制
造、节能环保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产业等一、二类产业,配套产业为仓储物
流。
本项目位于**市**区槐泗镇酒甸弘扬西路
162
号,在**区槐泗
镇酒甸工业集中区范围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属于节能环保新材料
行业,符合**区槐泗镇酒甸工业集中区规划。
根据《关于**区槐泗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扬
邗环发〔
2007
〕
49
号),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
1-1
本项目与**区槐泗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相
符性分析
序
号
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相符
性分
析
1
按照**市沿江产业总体布局要求,工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塑料
相符
3
业集中区要优先发展技术含量高、经济
效益好、环境代价低的项目。重点发展
化工环保设备、电子产品、羽绒服装、
汽车配件、玩具等一、二类产业;禁止
布点三类工业项目;禁止引进化工、燃
料、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印
染、炼油等重污染产业项目,以及钢铁、
电力、冶金等废水量大的项目。禁止建
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排放
恶臭气体、有放射性污染及排放属
“
POPS
”清单物质的项目。国家经济政
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明令禁止的项目一
律不得入区。
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
造,不属于禁止类项目
2
合理规划集中区布局,控制工业用地规
模,做好区内功能划分,避免项目相互
影响。区内布局应统筹考虑,特别应重
视对区内外居住区等敏感保护目标的保
护,居住区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
废气污染的企业。工业集中区周边设置
三十米的绿化缓冲带,减少对周围敏感
点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
无敏感目标
相符
3
加快污水管网等配套工程建设进度,完
善环保基础设施,为项目入区提供必要
的条件。集中区应按“雨污分流、清污
分流”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清下
水等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
路喷洒等,以减少集中区的用排水量。
近期区内各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须
经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集中区应
加快区内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进度,确
实****点击查看处理厂的衔接,确
保集中区污水能尽快顺利纳入污水处理
厂实施集中处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点击查看处理厂
相符
4
区内要严格控制原煤散烧设施建设,企
业工艺用供热设施应尽量采用天然气、
电或水煤浆为燃料。远期可考虑集中供
热规划。生产工艺过程中有组织排放废
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并须采取有效措
施严格控制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供热设施,生
产工艺过程中搅拌粉尘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
后排放,挤塑废气经二
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
放,并通过封闭收集、
合适的处理技术、严格
的管理制度等有效措施
严格控制工艺尾气无组
织排放
相符
5
区内应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
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
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符合《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
鼓励工业固废能在区内综合利用,并做
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
集、贮存符合《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的规定要求,做好二次
污染防治工作
相符
6
集中区必须高****点击查看园区安
全防范工作,集中区基础设施和生产企
业必须制定并落实必要可行的事故防范
本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制定风险防范措
相符
4
应急预案,并储备必要设备物资,定期
组织演练,确保园区环境安全
施,按规范要求设置事
故池,配备应急救援物
资。
7
集中区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
境监控计划,对集中区内外环境实施跟
踪监控,尤其要加强对区内重点污染源
排污口各控制指标的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
制品》(
HJ
1207-2021
)
进行自行监测
相符
8
集中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
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区总量指标
内,不另行核批。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
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
门核批。
本项目进行总量控制,
废气排放总量在**区
内平衡,废水排放总量
****点击查看处理厂批复
总量范围内平衡
相符
9
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
集中区建设,推进园集中清洁生产与循
环经济实践。鼓励与扶持企业采用清洁
生产工艺,在企业之间推行副产品和能
源的梯级利用。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
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进区企业必须
采用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
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各企业
**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不低于
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按
ISO14000
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将槐泗工业集中区建成生态型集中区。
按照《塑料制品行业清
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T/GDES
56-2021
)要
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
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
理技术,单位产品原辅
材料消耗量≤
1.1t/t
,水
重复利用率≥
80%
。按
ISO14000
标准体系建立
环境管理体系。
相符
根据《****点击查看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3
),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1-2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表
规划环评内容
本项目情况
相符
性
要点
具体内容
产业
定位
主导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制造、节
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
配套产业:仓储物流。
本项目行业类别
为塑料零件及其
他塑料制品制
造,属于节能环
保新材料
相符
限制
引入
**、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
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
的限制类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限
制类项目
相符
禁止
引入
1
、禁止**、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明确的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
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2
、禁止引进含露天或敞开式喷涂的项目;汽车制
造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以及电子信息产业禁
止引进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项目;
3
、禁止引进集中电镀项目(含电镀工序的电子信
息行业机械加工项目除外);
4
、仓储物流及运输禁止涉及危险品;
本项目行业类别
为塑料零件及其
他塑料制品制
造,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2024
年
本)》规定的限
制类和淘汰类项
目。
相符
5
5
、节能环保新材料禁止含水洗工序项目;
6
、
《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
试行,
2022
年版
)
**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
〔
2022
〕
55
号)等政策文件禁止建设的项目;
7
、不得**、扩建《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
录〉(
2021
版)的通知》中提及的
“
两高
”
项目;
石化、钢铁、化工、水泥等高污染行业;环境保
护综合名录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
业;其它各类不符合国家、**省、**市明令
禁止或淘汰的企业;
8
、禁止引进制革项目、印染项目、酿造项目、染
料生产项目、炼油项目生产项目,以及无法落实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
空间
布局
约束
1
、入驻项目,应根据对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程度,
确定环境防护距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
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2
、园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企业污水达至
接管标****点击查看处理厂集中处理。在不
满足污水****点击查看处理厂集中处理条件
之前,引进
的排放废水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避
免对当地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严格落实
各项生态空间管
控区域监督管理
办法;防护距离
内不涉及居民等
敏感目标。
相符
污染
物排
放总
量控
制
1
、大气污染物:
到
2028
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超过
12.58t
、
7.932t
、
13.449t
、
17.232t
;
2
、水污染物:
到
2028
年,
COD
、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不
超过
51.675t
、
5.168t
、
15.503t
、
0.517t
。
本项目实行污染
物总量控制制度
相符
环境
风险
防控
1
、有害气体的企业全部安装毒害气体监控预警装
置并联网,加强监控;
2
、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等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完
善
“
企业
-
公共管网
-
区内水体
”
水污染三级防控基
础设施建设,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
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3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改及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将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
排查及整改、环境应急物资管理、环境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及修编工作,纳入园区管理平
台进行信息化管理;
4
、对于纳入《****点击查看园区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B32∕T
3795-2020
)要
求的企业,督促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重
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5
、加强风险源布局管控,园区内部功能布局应充
分考虑风险源对区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危险化
学品储存量大的企业应远离区内河流及人群聚集
的办公楼,以降低环境风险;不同企业风险源之
间应尽量远离,防止因其中某一风险源发生风险
事故而导致的连锁反应,控制事故发生的范围。
本项目建成后将
按要求编制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制定风险防
范措施,按规范
要求设置事故
池,配备应急救
援物资。
相符
6
6
、与**区、槐泗镇之间构建应急响应联动体系,
实行联防联控。
**
开发
利用
要求
执行区域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能
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能源**:现有能源供应水平条件下,现有能源
供应水平是可以支撑****点击查看工业园的
未来发展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0.5
吨标
煤
/
万元。
土地**:****点击查看工业园范围内无基
本农田。土地**总量上限
133.84hm
2
,建设用
地总量上限
118.69hm
2
,工业用地总量上限
87.26hm
2
。
水**:现状供水能力、用水水平条件下,随着
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域可供利用水量可满足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
耗
≤9
立方米
/
万元。
本项目使用水、
电,单位工业增
加综合能耗
≤0.5
吨标煤
/
万元,单
位工业增加值新
鲜水耗
≤9
立方米
/
万元
相符
针对**、改扩建项目,明确单位面积产值、单
位产值水耗、用水效率、单位产值能耗等限制性
准入要求;可依据现行的清洁生产、行业规范条
件等相关要求,以实现最佳可行技术为导向、满
足环境质量要求,如《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
标体系》等。
本项目属于塑料
零件及其他塑料
制品制造,以《塑
料制品行业清洁
生产评价指标体
系》(
T/GDES
56-2021
)等相关
要求,以实现最
佳可行技术为导
向、满足环境质
量要求
相符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C2929
),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
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
7
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
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已通过扬****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备案(项
目代码:
****点击查看
)。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
、
“
三线一单
”
相符性分析
(
1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点击查看政府印发《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20
〕
1
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国家级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8
〕
74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
生态空间管控区为**蜀岗
-
瘦**风景名胜区,位于项目南侧约
4.5km
。
因此,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
7
表
1-3
项目周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
生态
空间
保护
区域
名称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方位
距离
国家
级生
态保
护红
线范
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面积
生态
空间
管控
区域
面积
总面
积
**
蜀冈
-
瘦西
湖风
景名
胜区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
**唐子城遗址东护城河
东岸线、宋夹**及南护城
**、**线、瘦**东堤
以东
60
米、大虹桥路、长
征西路、史可法路一线,南
至盐阜路以南
20
米、绿杨
城郭遗址、**路一线,西
至念四路以东
20
米、蜀冈
**、唐子**护城河以西
一线,北至唐子**城垣护
城河背岸线
/
7.43
7.43
S
4.5km
(
2
)环境质量底线
①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不达标区,为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空气质量
考核目标,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污染天气的管控工作,****点击查看办公室印
发了《**市
2024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扬污防攻坚办〔
2024
〕
40
号),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本项目纳污水体为槐泗河,根据《
2023
年**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2023
年,长江**段、京杭****点击查看段总体水质为
Ⅱ
类,仪扬河、北澄子
河、新通扬**、三阳河总体水质为
Ⅲ
类。**湖总体水质为
Ⅲ
类,**
湖、邵伯湖总体水质为
Ⅳ
类。
15
个国考断面优
Ⅲ
类比例为
86.7%
、无劣
Ⅴ
类水体,符合考核标准;
47
个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为
95.7%
、
无劣Ⅴ类断面,符合考核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相应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的环
境质量良好。
②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噪声、固
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进行总量
平衡后,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功能。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
3
)**利用上线
①能源:本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稳定可行,采用的工艺技
8
术和设备符合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未选用国家和**省已公布的禁止或
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本项目总用电量为
120
万
kW﹒h/a
,由区域供电电网统一供给。
②土地**:本项目租用现有工业厂房进行生产,用地性质属于工业
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
③水**: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总用水量约为
225m
3
/a
,由自来水管网统一供给。
因此,本项目不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消耗的上限。
(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体改规〔
2022
〕
397
号)》以及《长
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
2022
〕
55
号)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详见下表:
表
1-4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
序
号
法律、法
规
负面清单
是否属
于
1
《
市场
准
入
负面
清
单
(发
改
体
改
规
〔
2022
〕
397
号)》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
的禁止性规定
不属于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
备及行为
不属于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
不属于
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
不属于
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不属于
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不属于
2
《
长江
经
济
带发
展
负
面清
单
指
南(
试
行
,
2022
年版)》
禁止建设不符合**和省级**布局规划以及**总
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线过江通
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不属于
****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
景观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
保护无关的项目
不属于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
建、改建、扩建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
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
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三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不属于
禁止在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
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
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不属于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
不属于
9
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
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
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
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重要江河湖
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
资建设不利于水**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
污口。
不属于
禁止在
“
一江一口两湖七河
”
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
展生产性捕捞
不属于
禁止在长**支流、重要湖泊岸线
1
公里范围内**、
****点击查看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流岸线
3
公里
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改建、扩建
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
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不属于
****点击查看园区外**、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
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不属于
禁止**、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
局规划的项目
不属于
禁止**、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
能项目。禁止**、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
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扩建不符合要求的
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不属于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属于
3
《
长江
经
济
带发
展
负
面清
单
指
南(
试
行
,
2022
年
版)
江
苏
省实
施
细则》
(苏
长
江办
发
〔
2022
〕
55
号)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布局规划和《**省沿江沿海
**布局规划(
2015-2030
年)》《**省内河**布
局规划(
2017-2035
年)》以及我省有关**总体规划
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线过江通道布局
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不属于
严格执行《****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
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
《**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
风景名胜**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点击查看林业局**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不属于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省人
****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
定》《**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改建、扩建与供水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
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
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
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
**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不属于
严格执行《水产种质**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
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
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湿地保护法》《**省
不属于
10
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
建设项目。水产种质**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
责任。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
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
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
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
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
按照《长**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
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
理相关手续。禁止在《**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
**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不属于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
污口。
不属于
禁止长**流、长**、
34
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
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
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
不属于
禁止在距离长江于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扩建化
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支流
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
一公里执行。
不属于
禁止在长**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改建、扩建尾
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
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不属于
禁止在**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省太
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
不属于
禁止在沿江地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
燃煤发电项目。
不属于
****点击查看园区外**、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
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
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
江****点击查看园区名录》执行。
不属于
禁止****点击查看园区(集中区)内**化工项目。
不属于
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
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
不属于
禁止**、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
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不属于
禁止**、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
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扩建不符
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
目。
不属于
禁止**、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
局规划的项目,禁止**独立焦化项目。
不属于
禁止**、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
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
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
备项目。
不属于
11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
三线一单
”
的相关要求。
3
、与《**市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
2021
〕
2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
2021
〕
2
号),本项目位于
“
**市**区槐泗酒甸工业集中区
”
重点管控单元内,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如下:
表
1-5
与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对照分析表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情况
相符
性结
论
类别
具体管控要求
空间布
局约束
(
1
)优先发展化工环保设备、电子产品、羽绒服
装、汽车配件、玩具等一、二类工业。
(
2
)限制发展有酸洗的机械项目。
(
3
)限制发展有喷涂油漆产生苯系物废气的轻
工机械项目。
(
4
)限制发展产生大量废水或能耗大的工业项
目。
(
5
)禁止发展各类织物的印染。
(
6
)禁止发展三类工业(无废水、废气排放的除
外)。
(
7
)禁止发展电镀类、印刷电路板及含电镀的电
子工业。
(
8
)禁止发展炼油、有毒有害废物处置,以及产
生难处理有毒有害废气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
规划和产业
布局等要求,
不属于禁止
发展项目。
符合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
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
本项目实行
污染物总量
控制制度
符合
环境风
险防控
(
1
)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
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
2
)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
污染事故。
(
3
)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
素监控体系,****点击查看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
染源监控计划。
本项目建成
后将按要求
编制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
预案,制定风
险防范措施
符合
**开
发效率
要求
(
1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0.5
吨标煤
/
万元。
(
2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8
立方米
/
万元。
本项目采用
先进的设备
和工艺,单位
增加值综合
能耗和新鲜
水耗符合要
求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市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
案》(扬环〔
2021
〕
2
号)中相关要求。
12
4
、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2023
年版)的相
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市**区槐泗镇酒甸弘扬西路
162
号,结合**省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管网查询结果可知,该项目所选地块不涉及优先
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位于重点管控单元—****点击查看工业园
区(附件
10
)。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2023
年版)相符。
5
、与《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
〔
2022
〕
218
号)的相符性分析
表
1-6
与《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相符性分
析
序
号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
性分
析
1
设计
风量
涉
VOCs
排放工序应在密闭空间
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
集,无法密闭采用局部集气罩的,
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
集点位,按《排风罩的分类和技
术条件》(
GB/T
16758
)规定,
设置能有效收集废气的集气罩,
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
于
0.3
米
/
秒。活性炭吸附装置风
机应满足依据车间集气罩形状、
大小数量及控制风速等测算的风
量所需,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
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
加垂帘等方式进行改造。
本项目挤塑废气采用集气
罩进行收集,集气罩开口
面距离最远的
VOCs
无组
织排放位置处,控制风速
不低于
0.3
米
/
秒。活性炭
吸附装置风机风量按要求
设置,满足相关需求。
符合
2
设备
质量
无论是卧式活性炭罐还是箱式活
性炭罐内部结构应设计合理(参
见附图),气体流通顺畅、无短
路、无死角。活性炭吸附装置的
门、焊缝、管道连接处等均应严
密,不得漏气,所有螺栓、螺母
均应经过表面处理,连接牢固。
金属材质装置外壳应采用不锈钢
或防腐处理,表面光洁不得有锈
蚀、毛刺、凹凸不平等缺陷。排
放风机宜安装在吸附装置后端,
使装置形成负压,尽量保证无污
染气体泄漏到设备箱罐体体外。
应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和出气
本项目拟按照要求建设活
性炭吸附装置。排放风机
拟安装在吸附装置后端,
使装置形成负压,尽量保
证无污染气体泄漏到设备
箱罐体体外。拟在活性炭
吸附装置进气和出气管道
上设置采样口,采样口设
置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
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
化装置
HJ/T
386-2007
》的
要求,便于日常监测活性
炭吸附效率。根据活性炭
更换周期及时更换活性
符合
13
管道上设置采样口,采样口设置
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
HJ/T
386-2007
》的要求,便于日常监
测活性炭吸附效率。根据活性炭
更换周期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
下来的活性炭按危险废物处理。
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企业应配
备
VOCs
快速监测设备。
炭,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按
危险废物处理
3
气体
流速
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
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采用颗粒
活性炭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0.60m/s
,装填厚度不得低于
0.4m
。活性炭应装填齐整,避免
气流短路;采用活性炭纤维时,
气体流速宜低于
0.15m/s
;采用蜂
窝活性炭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1.20m/s
。
本项目使用颗粒活性炭对
有机废气进行吸附,经计
算,碳箱内气体流速为
0.947
m/s
小于
1.2m/s
,符
合流速要求
符合
4
废气
预处
理
进入吸附设备的废气颗粒物含量
和温度应分别低于
1mg/m
3
和
40℃
,若颗粒物含量超过
1mg/m
3
时,应先采用过滤或洗涤等方式
进行预处理。活性炭对酸性废气
吸附效果较差,且酸性气体易对
设备本体造成腐蚀,应先采用洗
涤进行预处理。企业应制订定期
更换过滤材料的设备运行维护规
程,保障活性炭在低颗粒物、低
含水率条件下使用。
项目挤塑废气不含颗粒物
或酸性气体
符合
5
活性
炭质
量
颗粒活性炭碘吸附值
≥800mg/g
,
比表面积
≥850m
2
/g
;蜂窝活性炭
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
0.9MPa
,
纵向强度应不低于
0.4MPa
,碘吸
附值
≥650mg/g
,比表面积
≥750m
2
/g
。
本项目拟采用的颗粒活性
炭碘吸附值
≥800mg/g
,比
表面积
≥850m
2
/g
;蜂窝活
性炭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
于
0.9MPa
,纵向强度应不
低于
0.4MPa
,碘吸附值
≥650mg/g
,比表面积
≥750m
2
/g
。
符合
6
活性
炭填
充量
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
VOCs
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
应低于
VOCs
产生量的
5
倍,即
1
吨
VOCs
产生量,需
5
吨活性
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
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
500
小时或
3
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
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
知》有关要求执行。
本项目根据《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
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
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
了更换周期计算,经计算
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76
天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能够符合《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作核
查的通知》(苏环办〔
2022
〕
218
号)的要求。
6
、与关于印发《
2022
年**省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攻坚方案》的通知
14
(苏大气办〔
2022
〕
2
号)的相符性分析
文中规定:“督促工业企业按规范管理相关台账,如实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治理设施运维生产管理等信息。对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
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
)进行管理,
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需使用柱状炭(颗粒
炭),碘吸附值不低于
800
毫克
/
克。”
本项目挤出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企业拟严格按照《吸
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
)对活性炭吸附装置
进行管理,定期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
质单位处置;
VOCs
治理效率为
80%
,符合《
2022
年**省挥发性有机物
减排攻坚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
2022
〕
2
号)的要求。
1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
、项目来源
****点击查看位于**市**区槐泗镇酒甸弘扬西路
162
号,成立于
2022
年
11
月,主要从事
“
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
”
。企业拟投资
1000
万元,租赁****点击查看**公司厂房
2800m
2
,购置造粒机组、高速混合机、空压机、制冷机等设备,建设
“
**旭
****点击查看公司年产
1500
吨塑料色母粒项目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
工塑料色母粒
1500
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
24
号,
2018
年
12
月
29
日)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年产
1500
吨塑料色母粒项目”需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版)规定,本项目属于
“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
29
、
53.
塑料制品业
292”
中
“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
下的除外)
”
,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博厚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人员对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的环评工作,考察该
项目场址周边环境及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收集和查阅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
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报请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审批。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年产
1500
吨塑料色母粒项目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
设
地
点
:
扬
州
市
邗
江
区
槐
泗
镇
酒
甸
弘
扬
西
路
162
号
(
中
心
坐
标
E119°25′6.50″
,
N32°28′57.30″
)
法人代表:王浩
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项目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占总
投资额的
5%
占地面积:本项目租赁现有工业厂房
2800m
2
,不新增占地
16
职工人数:劳动定员
15
人,不提供食宿
生产制度:本项目实行
10
小时白班制,年工作日为
300
天,年生产时数
3000
小时。
3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2-1
。
表
2-1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
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规格
设计能力
(吨
/a
)
生产时间
(
h
)
生产车间
塑料色母粒
Φ3.2mm
×
2.7mm
1500
3000
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2-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
2-3
。
表
2-2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类
别
名称
规格成分
年耗量
(
t/a
)
最大储
存量
(t)
形态
包装
来源
原
辅
材
料
聚乙烯树脂
(
LLDPE
)
(C
2
H
4
)n
550
35
固态
25kg/
袋
外购,
汽车运
输
聚氯乙烯
(
PVC
)
[C
2
H
2
C]n
60
15
固态
25kg/
袋
碳酸钙
CaCO
3
570
30
固态
25kg/
袋
颜料
无机颜料,主要
为钛白粉、氧化
铁红
152
10
固态
25kg/
袋
助剂
聚乙烯均聚物
168
10
固态
25kg/
袋
能
源
新鲜水
/
235m
3
/a
/
/
/
自来水
管网
电
/
120
万
kW﹒h/a
/
/
/
区域供
电电网
注:本项目使用原料不涉及废塑料。
表
2-3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爆
炸性
毒性及危害性
聚乙烯树脂
乳白色蜡状固体粉末,密度:
0.95g/mL
,
熔点:
131
℃,热塑性树脂,颗粒状,
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
(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
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
良。加工温度
100-170℃
,分解温度
300℃
以上。
可燃
/
聚氯乙烯
白色或浅黄色粉末,密度:
1.4g/mL
,
溶于水,分解温度在
170
℃以上
可燃
/
碳酸钙
白色粉末,分子量
100.09
,熔点
825℃
,
密度(水
=1
)
2.7-2.95
/
/
钛白粉
二氧化钛,白色粉末,相对密度(水
=1
):
不燃
/
17
3.9
,熔点
1560
℃,不溶于水、稀碱、
稀酸,溶于热浓硫酸、盐酸、硝酸,是
一种重要的白色颜料
氧化铁红
红色粉末,密度
5.24g/cm
3
,熔点
1565
℃,
不溶于水,属于无机颜料,具有优越的
耐光、耐高温性能,并耐大气影响、耐
污浊气体、耐一切碱类。
/
/
5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4
。
表
2-4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
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
套)
备注
1
双螺杆挤出机
GZS-36
2
2
双螺杆挤出机
GZS-52
3
3
吹干机
/
5
冷却吹干
4
切粒机
/
5
5
震动筛
/
5
6
高速混合机
SHR-300A
3
7
空压机
SE-10
,
7.5kW
1
8
制冷机
KD-20ADWT
1
合计
25
6
、工程组成
本项目主要工程组成见表
2-5
。
表
2-5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类别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分布有混料间、造粒机组、配
色实验室等,面积约
700m
2
用于塑料色母粒生产
贮运工程
成品仓库
800m
2
用于储存塑料色母粒
成品的储存
原材料仓库
500m
2
用于原辅材料的储存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用水量为
235m
3
/a
由自来水管网供给
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
180m
3
/a
雨污分流。污水达标接
****点击查看处理厂
供电系统
120
万
kW﹒h/a
由区域供电电网供给
辅助工程
办公区
600m
2
循环冷却系统
循环水泵
1
台,
11.7t/h
,冷却循
环水桶
1
个,
3
m
3
制冷机
1
台,
19.1kW
挤塑机配套
环
保
工
程
废气
处理
搅拌粉尘
袋式除尘装置
+15m
排气筒
(
DA001
)
达标排放
挤塑废气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
排
气筒(
DA002
)
达标排放
废水
处理
生活污水
化粪池(
5m
3
)
1
座
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
****点击查看处理厂
18
噪声防治
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局部消声、减震、隔音;厂房
隔音等措施
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
收集
一般固废暂存
区
23m
2
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的收集暂存
危废库房
12m
2
用于贮存废活性炭危
险废物
7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厂区平面布置
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槐泗镇酒甸弘扬西路
162
号扬
州****点击查看公司厂区右侧
2
楼,本厂房
1
楼为**恒沃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企业东侧为通承物流****点击查看公司,南侧为酒甘线,酒甘线东
侧为空地,西侧为****点击查看**公司,北侧为****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周边
500m
环境概况详见附图
2
。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赁****点击查看**公司现有工业厂房
2
楼。
办公区位于车间西侧,车间南侧从东到西依次为混料间、实验室、原材料仓库、
成品仓库;车间北侧从东到西一般固废间、危废库、生产区域和成品仓库。企
业厂房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企业厂房总平面布置中功能分区明确,管线走向
短捷,交通组织合理,便于生产安全管理,生产区布局紧凑,便于生产原料在
各个生产工序中顺畅转移。从总体上看,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8
、项目水平衡图
下载 本项目水平衡情况如下:
图
2-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
m
3
/a
)
19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1
下载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图
2-2
本项目加工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
1
)搅拌:将产品所需的相应原料按比例投入高速混合机中搅拌均匀。
此工序将产生搅拌粉尘(
G1
)、噪声(
N1
)和废包装材料(
S1
)。
(
2
)
加
热
挤
出
:
混
合
后
物
料
在
挤
出
机
内
通
过
电
加
热
方
式
加
热
至
140℃~180℃
熔化挤出,根据原料的理化性质,此过程**料不发生分解,不
发生任何化学反应,利用螺杆的推力连续不断地将熔融料从模口挤出。更换颜
色时清理残留物料,该过程产生废塑料(
S2
),另外此工序产生挤塑废气(
G2
)、
噪声(
N2
)。
聚乙烯树脂、聚氯乙烯受热分解产生非甲烷总烃,聚氯乙烯在
90℃
的加
热条件下即可分解产生氯乙烯和氯化氢,挤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氯乙烯和氯化氢,经计算氯乙烯和氯化氢产生浓度低于检出限,仅作定性分析。
(
3
)冷却吹干:挤出物料进入冷却水槽中直接冷却定型,此过程中冷却
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经水冷的塑料条带表面会残留水分,使用吹
干机去除水分,产生噪声(
N3
)。
(
4
)造粒:经切粒机切成颗粒状产品,此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N4
)。
20
(
5
)筛选:色母粒经振动筛选,不粘黏即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回用至投
料再利用。
2
、产污情况分析
本项目产污情况如下:
表
2-6
本项目主要产污工序及污染物对照表
类别
污染物
编号
产污
工序
主要成分
拟采取的措施及去向
废气
搅拌粉尘
G1
搅拌
颗粒物
经收集进入
“
布袋除尘
装置
”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
放
挤塑废气
G2
挤出
非甲烷总烃、氯
化氢、氯乙烯
经收集进入
“
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
”
处理后,通
过
15m
高排气筒
(
DA002
)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
员工
生活
pH
、
COD
、
SS
、
氨氮、
TP
、
TN
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点击查看处理厂
噪声
设备噪声
N1~N5
设备
运行
Leq
(
A
)
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
减振、厂房隔声等
固废
废包装材料
S1
原料
包装
塑料袋
外售综合利用
废塑料
S2
清理
PE
、
PVC
等
外售综合利用
除尘器粉尘
/
废气
处理
粉尘
回用
废活性炭
/
废气
处理
炭、有机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
置
废机油
/
设备
维护
矿物油、杂质等
废油桶
/
油品
包装
矿物油、包装桶
生活垃圾
/
职员
办公
生活
果皮、纸屑等
环卫清运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本项目租赁****点击查看**公司的现有工业厂房进行生产,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
6
)。租赁厂区内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已按照
“
雨污
分流
”
的原则进行建设,设置有一个污水接管口和一个雨水排口。厂区污水管
网及排口、雨水管网及排口等环保责任主体为****点击查看**公司。若
厂区内发生突发环境事故,事故雨污水超出****点击查看**公司厂界范
围进入周边水体,由****点击查看**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现场踏勘并收集资料分析,本项目租赁的****点击查看**公司
现有工业厂房建于
2014
年
2
月,建成以来作为****点击查看**公司生
产用房,主要生产冲压件、钣金件,未发生污染事故,至今未用于石油化工等
21
高污染行业,场地未受到污染,无历史遗留问题。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
有环境问题。
2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
、大气环境
(
1
)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本项目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引用《
2023
年**市年度
环境质量公报》,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见下表。
表
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名称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
3
标准值
μg/m
3
占标率
%
达标情
况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1.67%
达标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1
40
77.5%
达标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9
70
84.29%
达标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4
35
97.14%
达标
CO
95%
日平均质量浓度
1
4000
0.03%
达标
O
3
90%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
均质量浓度
170
160
106.25
%
不达标
由上表可以看出,
SO
2
、
NO
2
、
PM
10
、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
数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臭氧(
O
3
)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判定项目所在区域**市为
大气环境不达标区。
超标整治对策:根据《**市
2024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
推动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出以下措施:①优化产业结构,促
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②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③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④聚集重点行业,推进综合
治理;⑤开展
VOCs
大会战,持续压降
VOCs
浓度;⑥强化面源污染治
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⑦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帮扶,加强污染过程
应对;⑧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标准体系;⑨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各方治
气责任。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得
到改善。
2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点击查看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槐泗河,根据
23
《**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2024
年
10
月)可知:
2024
年
1
月
-10
月,槐泗河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
Ⅱ
类水标准,能够达到
2024
年水质目标。
3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了解本项
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森力****点击查看公司
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9
日
-11
月
10
日,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3-2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测点位置
2024.****点击查看.9
2024.****点击查看.10
昼间
[dB(A)]
夜间
[dB(A)]
昼间
[dB(A)]
夜间
[dB(A)]
项目厂界东侧外
1m
N1
62
49
62
48
项目厂界南侧外
1m
N2
59
47
59
48
项目厂界西侧外
1m
N3
60
48
60
47
项目厂界北侧外
1m
N4
58
47
58
47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各噪声测点的声级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
标准》(
GB3096-2008
)中
3
类标准。
4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市**区槐泗镇酒甸工业集中区范围内,用地性质
属于工业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无需进
行生态现状调查。
5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6
、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
要求,本项目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4
环境
保护
目标
1.
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
3-3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表
名称
坐标(
°
)
保护
对象
规模
环境
功能
区
相对
厂址
方位
相对厂
界距离
/m
X
Y
万冲
119.41624
32.480186
居住区
60
户,约
180
人
二类
区
西南
100
大王庄
119.419876
32.478056
居住区
10
户,约
30
人
南
290
南庄
1
组
119.419375
32.479863
居住区
27
户,约
80
人
东南
250
高大组
119.420418
32.478834
居住区
20
户,约
60
人
东南
410
小庄
119.417751
32.487029
居住区
13
户,约
39
人
西北
450
2.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
水、**等特殊地下水**。
4
、生态环境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占地面积
2800m
2
,位于**市**区槐泗镇
酒甸工业集中区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5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
1
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和
表
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
3-4
;厂区内非甲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
表
2
中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见表
3-5
。
表
3-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项目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
mg/m
3
)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
kg/h
)
无组织排
放限值
(
mg/m
3
)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60
3
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32/4041-2021
)
颗粒物
20
1
0.5
氯化氢
10
0.18
0.05
氯乙烯
5
0.54
0.15
表
3-5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气
监控点限值
(
mg/m
3
)
限值含义
标准来源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
DB32/4041-2021
)
表
2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点击查看处理厂深度
处理,尾水排入槐泗河。****点击查看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GB8978-1996
)表
4
中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执行《污水
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表
1
中
A
级标准;尾水
排放标准执行《****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表
1
中一级
A
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3-6
。
表
3-6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
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标准
名称
接管浓度
(
mg/L
)
名称
排放浓度
(
mg/L
)
1
pH
(无量纲)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1996
)
表
4
中三级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
水道水质标准》
6.5
~
9.5
《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
(
GB18918-2
002
)表
1
中
6
~
9
2
COD
500
50
3
SS
400
10
4
氨氮
45
5
26
(
GB/T31962-2015
)
表
1
中
B
级标准
一级
A
标准
5
TP
8
0.5
6
TN
70
15
3
、厂界噪声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具体见表
3-7
。
表
3-7
噪声排放标准
区域名
执行标准
表号及
级别
单位
标准限值
昼
夜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3
类
dB
(
A
)
65
55
4
、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20
)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23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
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9
〕
149
号)
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
的意见》(苏环办〔
2024
〕
16
号)中的有关规定。
总量
控制
指标
1
、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省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指南》及《**省排放污
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
2011
〕
71
号)、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
知》(苏环办〔
2014
〕
148
号文),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总
量控制因子。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颗粒物、
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COD
、氨氮、
TP
、
TN
。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
2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
三本账
”
详见表
3-8
。
27
表
3-8
全厂污染物排放量
“
三本账
”
一览表
要素
污染源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
削减量(
t/a
)
接管量
(
t/a
)
外环境排
放量(
t/a
)
废水
生活废
水
废水量
(
m
3
/a
)
180
/
180
180
COD
0.061
0.012
0.049
0.009
氨氮
0.0059
/
0.0059
0.0009
TP
0.00077
/
0.00077
0.00009
TN
0.008
/
0.008
0.0027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8.1
8.019
/
0.081
VOCs
(以非甲
烷总烃计)
0.2835
0.2268
/
0.0567
无组织
颗粒物
0.9
/
/
0.9
VOCs
(以非甲
烷总烃计)
0.0315
/
/
0.0315
要素
污染源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
处置量(
t/a
)
综合利用
量(
t/a
)
外排量
(
t/a
)
固废
一般固
废
废包装材料
9
9
0
0
废塑料
3
3
0
0
除尘器粉尘
7.695
7.695
0
0
生活垃圾
2.25
2.25
0
0
危险废
物
废活性炭
1.3884
1.3884
0
0
废润滑油
0.01
0.01
0
0
废油桶
0.002
0.002
0
0
3
、总量平衡方案
(
1
)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总量为颗粒物
0.981t/a
(有组织
0.081t/a
、
无组织
0.9t/a
),
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
0.0882t/a
(有组织
0.0567t/a
、
无组织
0.0315t/a
),****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申请,排放量在**区
域范围内平衡。
(
2
)废水:废水接管量为
180m
3
/a
、
COD
0.049t/a
、氨氮
0.0059t/a
、
TP
0.00077t/a
、
TN
0.008t/a
;废水外排量为
180m
3
/a
、
COD
0.009t/a
、氨
氮
0.0009t/a
、
TP
0.00009t/a
、
TN
0.0027t/a
,****点击查看处理厂
批复总量范围内平衡。
(
3
)固废:按照要求全部合理处置,排放总量为零。
2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本项目租赁现有工业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调
试,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但施工期较短,噪声间断产生。企业采取
隔声、减振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
废气
1.1
废气源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
G1
)和挤塑废气
(
G2
)。
(
1
)搅拌粉尘(
G1
)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
“292
塑料制品业系数手册
”
中
“2922
塑料板、管、型材
制造行业系数表
”
核算环节,配料-混合-挤出工序颗粒物产污系数
6kg/t
产品。本项目色母粒成品
1500t/a
,因此,搅拌过程中颗粒物产生量约为
9t/a
、产生速率为
3kg/h
。
本项目设置
3
台高速混合机,每台设备均设置单独
5m*5m*4m
封闭
空间收集该工段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收集汇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
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气收集风量设计为
3000m
3
/h
,
收集效率达
90%
以上。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
册》(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袋式除尘处理效率可达
99%
。因
此,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收集量为
8.1t/a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有
组织排放量为
0.081t/a
,未收集的粉尘量为
0.9t/a
,无组织排放。
(
2
)挤塑废气(
G2
)
本项目聚乙烯树脂、聚氯乙烯等原辅材料在挤出工序中产生非甲烷总
烃,参照《****点击查看**公司
6000
吨
/
年塑料色母粒生产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数据。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处
理设施处理前检测结果见下表:
29
表
4-1
类比项目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预测结果
监测点位
及时间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1
2
3
最高值
挤出工序
环保设施
进口
2019.****点击查看.18
排气量
Nm
3
/h
7224
7158
6889
7224
非甲烷总
烃排放浓
度
mg/m
3
55.4
56.0
68.5
68.5
非甲烷总
烃排放速
率
kg/h
0.40
0.40
0.47
0.47
类比项目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
300
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年产塑料母粒
6000
吨,则该公司废气处理前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量为
1.128t/a
(
0.47*8*300/1000=1.128
)。根据工况
100%
,废气收集
90%
计算,
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1.253t/a
。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21kg/t-
产品。
本项目塑料母粒产量为
1500t/a
,则产生非甲烷总烃
0.315t/a
,产生速
率为
0.105kg/h
。
聚氯乙烯受热分解会产生少量氯化氢、氯乙烯,根据《气相色谱—质
谱法分析聚氯乙烯加热分解产物》(林华影等,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2009
(
4
):
587-589
),称取
25g
聚氯乙烯粉末于
250mL
具塞碘量瓶中,置
于电热干燥箱中,在
90~250
度之间逐步提高加热温度,在不同加热温度
平衡
0.5h
后,用
100μL
进样针抽取
100μL
热解气体进样分析,不同温度
条件下聚氯乙烯的加热分解产物中氯化氢、氯乙烯浓度如下表所示。
表
4-2
不同温度条件下聚氯乙烯的加热分解产物的种类和浓度
(
mg/m
3
、
mg/g
)
污染物
温度(度)
150
170
190
210
230
250
浓
度
氯
乙
烯
11.57
14.12
18.23
22.84
27.56
30.68
氯
化
氢
9.48
11.87
16.83
19.46
22.53
25.62
产
污
系
数
氯
乙
烯
0.****点击查看157
0.****点击查看412
0.****点击查看823
0.****点击查看284
0.****点击查看756
0.****点击查看068
氯
化
氢
0.****点击查看948
0.****点击查看187
0.****点击查看683
0.****点击查看946
0.****点击查看253
0.****点击查看562
本项目挤出温度约
140℃~180℃
,由上表可知,在
190℃
氯乙烯产污
30
系数为
0.****点击查看823mg/g-
原料,氯化氢产污系数为
0.****点击查看683mg/g-
原料,本
项目聚氯乙烯用量为
60t
,则氯乙烯产生量为
0.010938kg/a
,氯化氢产生
量为
0.010098kg/a
。
综上,项目挤塑工序废气产生情况如下:非甲烷总烃
0.315t/a
,产生
速率
0.105kg/h
;氯化氢
0.010938kg/a
,氯乙烯
0.010098kg/a
。
本项目设置挤出机
5
台,每台挤出机挤塑区为密闭微负压状态,上方
均设置单独的集气罩(设计风量为
3000m
3
/h
,废气收集效率达
90%
)收
集该工段废气,经计算,氯化氢产生浓度为
0.001215mg/m
3
,氯乙烯产生
浓度为
0.001122mg/m
3
,根据《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
法》(
HJ
549-2016
)氯化氢检出限为
0.2mg/m
3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
中
氯
乙
烯
的
测
定
气
相
色
谱
法
》
(
HJ/T
34-1999
)
氯
乙
烯
检
出
限
为
0.08mg/m
3
,氯化氢、氯乙烯产生浓度均低于检出限,因此仅作定性分析。
收集的挤塑废气汇入一套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处理率按
80%
)处
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收集
总量为
0.2835t/a
,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为
0.0567t/a
、排放速率约为
0.0189kg/h
,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
0.0315t/a
、排放速率为
0.0105kg/h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
4-3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基
本情况见表
4-4
。
31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表
4-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
源
废气
量
(
m
3
/
h
)
污染
物名
称
污染物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执行标准
排放
时间
(
h
)
产生浓度
(
mg/m
3
)
产生速
率
(
kg/h
)
产生量
(
t/a
)
工艺
效率
(
%
)
排放浓度
(
mg/m
3
)
排放速率
(
kg/h
)
排放量
(
t/a
)
排放浓度
(
mg/m
3
)
排放速
率(
kg/h
)
搅拌
粉尘
3000
颗粒
物
900
2.7
8.1
袋式
除尘
99
9
0.027
0.081
20
1
3000
挤塑
废气
3000
非甲
烷总
烃
31.5
0.0945
0.2835
二级
活性
炭吸
附
80
6.3
0.0189
0.0567
60
3
3000
表
4-4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编号
污染源
****点击查看中心坐标(
°
)
海拔高度
(
m
)
排气筒高度
(
m
)
排气筒出
口内径
(
m
)
烟气流速
(
m/s
)
烟气温
度(
℃
)
年排放
小时数
(
h
)
排放工
况
经度
纬度
DA001
搅拌粉尘
119.418354
32.482238
4
15
0.3
11.79
25
3000
连续
DA002
挤塑废气
119.418138
32.482403
4
15
0.3
11.79
25
3000
连续
32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
4-5
。
表
4-5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源
位置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时
间(
h
)
面源面积
(
m
2
)
面源高
度(
m
)
产生速率
(
kg/h
)
产生量
(
t/a
)
排放速率
(
kg/h
)
排放量
(
t/a
)
生产
车间
颗粒物
0.3
0.9
0.3
0.9
3000
75
4
非甲烷总烃
0.0105
0.0315
0.0105
0.0315
3000
500
4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治理设施失灵,导致处理效果为
0
,有组织废气源强见
表
4-6
。
表
4-6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强一览表
污染源
废气量
(
m
3
/h
)
污染
物名
称
污染物排放情况
执行标准
排放源参数
浓度
(
mg/m
3
)
速率
(
kg/h
)
浓度
(
mg/m
3
)
速率
(
kg/h
)
高度
(
m
)
直径
(
m
)
温度
(
℃
)
DA001
3000
颗粒
物
900
2.7
20
1
15
0.3
25
DA002
3000
非甲
烷总
烃
31.5
0.0945
60
3
15
0.3
25
1.2
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
目搅拌
过程
中产生
的粉
尘经
“
袋式
除尘
器
”
处理
后,
通过
15m
高排
气筒
(
DA001
)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
(含
2024
修改单)表
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经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含
2024
修改单)
表
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3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3.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情况
搅拌废气(颗粒物)
袋式除尘器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15m高排气筒(DA001)
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
二级活性炭装置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15m高排气筒(DA002)
图
4-1
废气治理措施示意图
本项
目搅
拌过程
中产
生的
粉尘经
“
袋式
除尘
器
”
处理
后,
通过
15m
高排
气筒
(
DA001
)排放。
本项目挤塑废气经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
排放。
33
1.3.2
是否为可行性技术
(
1
)袋式除尘器
本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
塑料制品工业》(
HJ122-2020
)附录
A
表
A.2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
行技术参考表,本项目
“
颗粒物可行技术包括袋式除尘
”
,因此本项目废气治理工艺可
行。
(
2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本项目拟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挤塑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属于吸附法。根据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1122-2020
)表
A.2
塑
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过
程中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有
“
喷淋;吸附;吸附浓缩
+
热力燃烧
/
催化燃烧
”
等。
因此,本项目拟采用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可行性技术。
1.3.3
废气收集方式、风量及收集效率分析
(
1
)废气收集方式、风量
本项目设置
3
台高速混合机,每台设备均设置单独
5m*5m*4m
封闭空间采用整
体排风的方式对收集该工段产生的废气,废气量可通过换风次数进行估算。参考《化
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HG/T
20698-2009
)附录
C
中放散化学物质车间
的换气次数,本项目换气次数取
10
次
/h
。
Q=nV
(按换气次数)
式中:
Q——
通风量,
m3/h
;
n——
换气次数,次
/h
;
V——
房间体积,
m3
。
经计算,废气收集设计风量为
3000m
3
/h
,较为合理。
本项目挤塑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参考《工业通风设计手册》,顶吸罩集气
风量计算如下:
Q=k
(
a+b
)×
H
×
V
0
×
3600
式中:
Q
——顶吸罩风量,
m
3
/h
;
K
——安全系数,一般取
1.2
;
a
——集气罩口长度,
m
;
b
——集气罩口宽度,
m
;
H
——罩口距污染源距离,
m
;
34
V
0
——污染源控制点风速,≥
0.3m/s
。
本项目设置
5
台挤出机,需在设备上方分别设置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根据
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在挤出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尺寸为
L1800mm×W500mm
,顶吸
罩罩口距离产气区域的高度
H
为
0.2m
。挤出机集气罩需配备最小风量为
2980.8m
3
/h
,
此套处理设备配备
3000m
3
/h
的风机,较为合理。
(
2
)废气收集效率分析
根据《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
GB37822-2019
),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位置(即控制
点),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
,可采用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
控制。本项目采用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控制风速均不低
于
0.3m/s
,可保证废气收集效率。
1.3.4
活性炭装置设计参数
(
1
)活性炭填充量
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
),蜂窝状煤质
活性炭吸附废气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1.2m/s
。
本项目设置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为
3000m
3
/h
,即
0.83m
3
/s
;
活性炭箱填充尺寸设计为
L1100mm×W800mm×H300mm*2
级,
则过滤风速
V
过滤
=0.83/1.2/1
≈
0.947m/s
<
1.2m/s
;
因此,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速、填充量合理。
本项目单台活性炭装填量为
0.264m
3
,共计装填体积为
0.528m
3
,活性炭密度为
0.55t/m
3
,则活性炭装填量约为
0.2904t
。
(
2
)活性炭更换周期
根据《****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
知》(
2021.7.19
),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公式如下:
T=m×s÷
(
c×10
-6
×Q×t
)
式中:
T—
更换周期,天;
m—
活性炭的用量,
kg
;本项目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活性炭填充量为
290.4kg
;
s—
动态吸附量,
%
;根据活性炭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14
),本项目
取
20%
;
c—
活性炭削减的
VOCs
浓度,
mg/m
3
;本项目
VOCs
的削减浓度为
25.2mg/m
3
;
35
Q—
风量,单位
m
3
/h
;取
3000m
3
/h
;
t—
运行时间,单位
h/d
;取
10h/d
。
根据上式计算,
T=290.4×20%÷
(
25.2×10
-6
×3000×10
)
≈76
天。根据《**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
2021
〕
218
号)计算得出更换周期为
76
天,即每年需更换
4
次,新鲜活性炭使用量为
1.1616t/a
。
本项目有机废气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参数见下表。
表
4-7
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参数
序号
项目
参数
1
单级外形尺寸
L1300mm×W1000mm×H1000mm
2
单级填充尺寸
L1100mm×W800mm×H300mm
3
级数
二级
4
总填充量
0.528m
3
/0.2904t
5
活性炭更换周期
76
天
/
次(每年
4
次)
6
处理风量
3000m
3
/h
7
过滤风速
0.947m/s
8
处理效率
≥70%
9
滤材
颗粒活性炭碘吸附值
≥800mg/g
,比表面积
≥850m
2
/g
;蜂窝活性炭横
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
0.9MPa
,纵向强度应不低于
0.4MPa
,碘吸附
值
≥650mg/g
,比表面积
≥750m
2
/g
。
1.3.5
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拟设置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气筒设置情况及排放参
数如下:
表
4-8
本项目排气筒设置情况及排放参数表
排气筒
编号
排放源
排放气体
排气筒
高度(
m
)
排气筒
内径(
m
)
排气量
(
m
3
/h
)
烟气温度
(
℃
)
烟气流
速(
m/s
)
DA001
搅拌粉尘
颗粒物
15
0.3
3000
25
11.79
DA002
挤塑废气
非甲烷总烃
15
0.3
3000
25
11.79
经分析,本项目设置排气筒
DA001
、
DA002
高度为
15m
,满足高于其周边
200
米半径范围内建筑物
5m
的条件;
DA001
排放流速为
11.79m/s
,
DA002
排放流速为
11.79m/s
,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00-2010
)中
“
排气筒的出口直
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
15m/s
左右
”
的规定。
因此,本项目排气筒设置合理。
1.4
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HJ
1207-2021
)、《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
)等文件要求,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废气污
36
染源监测,由于企业不具备监测能力,需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
行监测。污染源监测具体见下表。
表
4-9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监测
类别
污染源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废气
搅拌粉尘
DA001
颗粒物
1
次
/
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表
1
中大气
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挤塑废气
DA002
非甲烷总烃
1
次
/
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表
1
中大气
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氯乙烯
1
次
/
年
氯化氢
1
次
/
年
无组织废
气
厂界上风向
设置
1
个
点,厂界下
风向设置
3
个点
颗粒物、非
甲烷总烃、
氯化氢、氯
乙烯
1
次
/
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表
3
单位边
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1
次
/
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表
2
中厂区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
废水
2.1
废水源强
本项目用水主要有生活用水和冷却水。
(
1
)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约
15
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
)第
3.12.11
条,办公生活用水量按照
50L/
人
﹒d
计算,本项目年运行
300
天,则生活用水
量为
225m
3
/a
。
根据《关于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环境
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的
“
附表
1
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
,人均日生活用水
量
≤150
升
/
人
﹒
天时,折污系数取
0.8
,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180m
3
/a
,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点击查看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槐泗河。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pH
、
COD
、
SS
、氨氮、
TP
和
TN
。根据《关于发布〈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
中的
“
附表
1
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
,本项目属于
“
四区
”
(包括:**、**、
**、**、**、**),污染物产生系数为
COD
340mg/L
、
SS
250mg/L
、氨氮
32.6mg/L
、
TP
4.27mg/L
、
TN
44.8mg/L
。
(
2
)冷却水
本项目设置冷却水槽
1
个,用于挤出物料的冷却定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7
定期补充,年补充量约为
10
m
3
/a
。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
4-10
本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
染
源
废水
量
m
3
/a
污染
物名
称
污染物产生量
治
理
措
施
污染物接管量
污染物排放量
排放方
式与去
向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浓度
mg/L
接管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
活
污
水
180
pH
(无
量纲)
6
~
9
/
化
粪
池
6
~
9
/
6
~
9
/
间接排
放,接管
至北山
污水处
理厂集
中处理,
尾水排
入槐泗
河
COD
340
0.061
272
0.049
50
0.009
SS
250
0.045
200
0.036
10
0.0018
氨氮
32.6
0.0059
32.6
0.0059
5
0.0009
TP
4.27
0.00077
4.27
0.00077
0.5
0.00009
TN
44.8
0.008
44.8
0.008
15
0.0027
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点击查看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
入槐泗河。
2.2.1
生活污水预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厂区内设有
5m
3
化粪池
1
座,污水停留时间按
24h
计,则其处理能力为
5m
3
/d
,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80m
3
/a
(
0.6m
3
/d
),能够满足需求。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
(化粪池)处理效率分析详见下表:
表
4-11
生活污水处理效果一览表
污水处理设施
COD
SS
氨氮
TP
TN
化粪池
进水(
mg/L
)
340
250
32.6
4.27
44.8
出水(
mg/L
)
272
200
32.6
4.27
44.8
去除效率(
%
)
20
20
0
0
0
接管标准
500
400
45
8
70
从接管水质上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含量未超出接
管标准,因此,本项目生活****点击查看处理厂具有可行性。
2.2.2
接管可行性分析
(
1
)
****点击查看处理厂简介
****点击查看处理厂位于**市**区,小运**侧,规划甘槐路以北,一期
工程总设计规模
16
万
m
3
/d
,分步投资建设,目前已建成部分设计规模为
8
万
m
3
/d
,
其于
2020
年
4
月
10
****点击查看环境局批复(扬环审批〔
2020
〕
05-28
号),
2021
年底开始运行。****点击查看处理厂采用
“
粗格栅
+
细格栅
+
改良型
A
2
/O
生化
+
高效混凝沉淀
+
反硝化深床滤
+
接触消毒
”
工艺,该工艺处理效果好,技术先进成熟,
38
运行稳妥可靠,动力效率高,运行成本低,对水质变化适应性强,有能力接纳本项目
废水。
****点击查看处理厂具体的水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4-2
下载 。
图
4-2
****点击查看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
(
2
)接管水量可行性分析
****点击查看处理厂一期工程近期处理能力为
8
万
m
3
/d
,目前污水处理量约
267.7
万
m
3
/a
(即
7331.8m
3
/d
),约占一期工程近期设计规模的
9.2%
,余量为
72666.2m
3
/d
。
本项目新增废水量约
180m
3
/a
(即
0.6m
3
/d
),****点击查看处理厂余量的
0.0008%
,
因此本项目****点击查看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内。
(
3
)接管水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种类简单,排放量较小,污染物
pH
、
COD
、
SS
排放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污染物氨氮、
TP
、
TN
排放
39
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表
1
中
A
级标准,各项
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
4
)接管条件可行性分析
****点击查看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方巷、槐泗、北山工业园、**老镇区、**片区、
维扬工业区、环保产业园、蜀岗片区(
60%
)、杨庙、刘集、****点击查看(
30%
)。处
理的废水包括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本项目位于**市**区槐泗镇酒甸工业集中区,****点击查看处理厂收水范
围。因此,本****点击查看处理厂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排的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
、
SS
、氨氮、
TP
、
TN
等因
子,水质、水****点击查看处理厂接管要求,****点击查看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处
理效果造成冲击,本项目****点击查看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2.3
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北山污水处理
厂深度处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HJ
1207-2021
)
等文件要求,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无需进行污染源监测。
3
、噪声
3.1
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的来源主要是高速混合机、挤出机、切粒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
的噪声,噪声源强为
75
~
85dB
。本项目位于厂房
2
楼,噪声源主要为厂房内生产设
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
+
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室外噪声污染源强
情况见表
4-12
,室内噪声污染源强情况见表
4-13
。
40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表
4.-12
室外噪声源强调查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
数量
空间相对位置(
m
)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X
Y
Z
声功率级
/dB(A)
1
风机
Q=3000m
3
/h
,
1
台
10
5
17
85
减震、距离衰减等
2
风机
Q=3000m
3
/h
,
1
台
23
20
17
85
减震、距离衰减等
表
4-13
室内噪声源强调查清单
序
号
建筑
物名
称
声源名称
数
量
声源源强
声功率级
/dB(A)
声源控
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室内
边界距
离
/m
室内边界
声级
/dB(A)
运行
时段
建筑
物插
入损
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建筑物
外距离
/m
东
南
西
北
1
生产
车间
挤出机
5
75
选用低
噪声设
备、减
震、合
理布
局、厂
房隔声
27
28
8
1.3
81.99
8:00~
18:00
25
1
1.3
28
27
62
2
吹干机
5
80
23
28
8
5.3
86.99
25
1
5.3
28
23
62
3
切粒机
5
75
21
28
8
7.3
81.99
25
1
7.3
28
21
62
4
震动筛
5
80
20
28
8
8.3
86.99
25
1
8.3
28
20
62
5
高速混合机
3
85
15
2
8
1.6
89.77
25
1
15
2
15
87
6
空压机
1
85
27.5
17
8
1
85
25
1
1
17
27.5
74
7
制冷机
1
75
27.5
15.5
8
1
75
25
1
1
15.5
27.5
61
注:表中坐标以生产车间西南角(
119.418316,32.482180
)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
X
轴正方向,正北向为
Y
轴正方向,Z
为底部海拔高度。
41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3.2
噪声达标分析
(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所有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拟采用
的噪声治理措施:
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减少机械振动
和摩擦产生的噪声。
②将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采取隔声门、隔声窗等措施,利用厂房进行隔
声。
③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集中设置在厂区中间区域,并采取减震措施,做好
固定。
④厂界四周种植能够吸声降噪的树木。
⑤规范作业制度,加强员工素质教育,最大限度的提高作业的自动化,避免人
工操作带来的随机噪声。
(
2
)达标可行性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
)中的要求,本次评价采
取导则推荐模式。
①噪声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
,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
;
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
,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j
,
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
Leqg
)为
0.1
0.1
1
1
1
10
lg
10
10
N
M
LAi
LAj
eqg
i
j
i
j
L
t
t
T
式中:
L
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
dB
;
T
——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
s
;
N
——室外声源个数;
ti
——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
s
;
M
——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
——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
s
。
室内声源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
②预测值计算
0.1
0.1
10
lg
10
10
Leqg
Leqb
eq
L
42
式中:
Leq—
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
dB
;
L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
dB
;
Leqb——
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
dB
。
本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
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4-14
噪声预测结果表单位:
dB
(
A
)
预测点位
贡献值
执行标准
达标情况
昼间
昼间
N1
项目东厂界
61.8
65
达标
N2
项目南厂界
58.8
65
达标
N3
项目西厂界
47.3
65
达标
N4
项目北厂界
32.3
65
达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
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分析,本项目经噪声治理后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当地声环境质
量仍能达到功能区要求。
3.3
噪声污染源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HJ
1207-2021
),厂界
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夜间生产的要监测夜间噪声。
表
4-15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
监测
类别
阶段
污染
源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噪声
营运
期
/
东、南、西、
北四周厂界
昼间等效
声级
1
次
/
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
)
中
3
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4.1
固废污染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
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
(
1
)废包装材料:本项目一般原辅材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约
9t/a
,企业集
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
2
)除尘器粉尘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
7.695t/a
,企业集中收集后回用。
(
3
)废塑料
43
产品更换颜色时需清理挤出机残留物料,产生废塑料。废塑料产生量约
3t/a
。
(
4
)废活性炭:根据废气章节分析,本项目每年需更换
4
次活性炭,新鲜活
性炭使用量为
1.1616t/a
,年吸附
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
0.2268t/a
。因此本项目
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1.3884t/a
,属危险废物
HW49
类,危废代码
900-039-49
,企业
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5
)废润滑油:本项目使用的设备需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产生废润滑油。废
润滑油产生量约为
0.01t/a
,属危险废物
HW08
类,危废代码
900-249-08
,企业收集
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6
)废油桶:本项目润滑油采用密封桶装,会产生废油桶,废润滑油桶产生
量为
1
个
/a
(
0.002t/a
)。属危险废物
HW08
类,危废代码
900-249-08
,企业收集暂
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7
)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
15
人,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
0.5kg/
人
﹒d
计算,项目年运行
300
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2.25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表
4-16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表
序
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预测产生
量(
t/a
)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断依据
1
废包装材料
原料包装
固态
9
√
/
《固体废
物鉴别标
准通则》
2
除尘器粉尘
废气处理
固态
7.695
√
/
3
废塑料
清理
固态
3
√
/
4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1.3884
√
/
5
废润滑油
设备维护
液体
0.01
√
/
6
废油桶
油品包装
固态
0.002
√
/
7
生活垃圾
职员办公生活
固态
2.25
√
/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2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中华
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
GB34330-2017
),
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物质(除目标产物,即:产品、副产品外),依据产生来源、利
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应按照《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5085.7
)等进行属性判定
”
。本项目固
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表
4-17
,本项目危险废物情况汇总详见表
4-18
。
44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表
4-17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废
名称
属性
产生
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鉴
别方法
危险
特性
废物
类别
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
)
1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
废
原料包装
固
编织袋、塑料
袋
《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
(
2025
年
版)
-
SW17
900-099-S17
9
2
除尘器粉尘
废气处理
固
粉尘
-
SW59
900-099-S59
7.695
3
废塑料
清理
固
PE
、
PVC
-
SW17
900-099-S17
3
4
废润滑油
危险废
物
设备维护
液
矿物油、杂质
等
T,I
HW08
900-249-08
0.01
5
废油桶
油品包装
固
矿物油
T,I
HW08
900-249-08
0.002
6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
炭、有机物
T
HW49
900-039-49
1.3884
7
生活垃圾
生活垃
圾
职员生活
固
果皮、纸屑等
-
-
99
900-099-S64
2.25
表
4-18
本项目危险废物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
称
废物
类别
废物
代码
产生量
(
t/a
)
产生
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润滑油
HW08
900-249-08
0.01
设备维护
液
矿物油、杂质等
矿物油
1
年
T/I
分类安全贮
存,并定期委
托有资质单位
运输、处置
2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002
油品包装
固
矿物油
矿物油
1
年
T/I
3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1.3884
废气处理
固
炭、有机物
有机物
3
个月
T
45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4.2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4.2.1
收集过程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分,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
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
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
况。最后按照对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包
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
4.2.2
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
1
)一般工业固废
企业厂房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
1
座,建筑面积
23m
2
,要求按照《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中相关要求建设。企业运营
过程中,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运行管理要求如下: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
别相一致,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②贮存场所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
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③贮存场所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
数量等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④一般固废需设置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一般固废的产生时间、产生量、转移记
录、贮存量、外售处理量、处理时间等信息,并与采购单位签订外售协议,做到渠
道可追溯。
⑤一般固废应明确其贮存管理要求和利用处置方式、去向。接收单位必须具备
相应的利用处置能力。
⑥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
GB15562.2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2
)危险废物
企业厂房内设置危废库房
1
座,建筑面积
12m
2
,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
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9
〕
149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意见》(苏环办〔
2024
〕
16
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建设。主要措施如下:
①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
46
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
向、贮存、利用等信息,并在
“
**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
中如实规范申报、
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
②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气度环境报告。按要求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
物信息公示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
③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
知》(苏环办〔
2019
〕
149
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
GB15562.2-1995
)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
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等;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
④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
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⑤建设单位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体
系,落实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
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
⑥危废库房内危险废物均密封贮存,贮存过程中基本无废气逸散出来,因此本
项目危废库房不要求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4.2.3
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
)
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意见》
(苏环办〔
2024
〕
16
号)要求进行。
(
1
)内部运输: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的转移是指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根据危险
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并将其
集中到适当的包装容器中,运至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运输过程主要注意以下要点:
①应综合考虑厂房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
失在转运路线上。
(
2
)外部运输:即从厂区运输至有资质处置单位的过程,由处置单位委托具备
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队运营,采用汽车公路运输方式。运输车辆的配备及管理根据
相关规范进行,并取得危险废物专业运输资质。
因此,做好上述防护措施后,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
47
内。
4.2.4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容量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情况如下:
表
4-19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贮存能力分析表
序
号
危险废物
名称
产废
周期
产生量
(
t
)
贮存场
所(设
施)名称
占地
面积
(
m
2
)
贮存
方式
贮存
(转
运)周
期
最大贮
存量
(
t
)
所需
贮存
面积
(
m
2
)
是否
满足
需求
1
废润滑油
1
年
0.01
危废库
12
桶装
1
年
0.01
1
满足
2
废油桶
1
年
0.002
/
1
年
0.02
1
满足
3
废活性炭
3
个月
1.3884
袋装
6
月
0.7
2
满足
合计
4
满足
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在厂区内最大贮存期不超过
1
年,废活性炭在厂区内最大贮存期不超过
6
个月,危废废物贮存所需面积不超过
4m
2
。
本项目拟设置
12m
2
危废库房
1
座,能够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需求。
4.3
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
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9
〕
149
号)》中要求:在贮存设施建设方面,在明显位置按
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
)设置警示标
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
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
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按照标准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
进行预处理后进入贮存设施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
学品的,应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且有专人
24
小时看管。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如实记录废物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
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本项目监督管理要求如下:
a.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
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
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
48
概算;
b.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
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c.
产生、收集、
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
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
体废物。
综上所述,在落实好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均合规处置的情况下,本项目固体废
物综合处置率达
100%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固废防治措
施是可行的。
4.4
危废处置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
2017
年第
43
号公告)
中要求:环评阶段已签订利用或者委托处置意向的,应分析危险废物利用或者处置
途径的可行性。暂未委托利用或者处置单位的,应根据建设项目周边有资质的危险
废物处置单位的分布情况、处置能力、资质类别等,给出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
委托利用或处置途径建议。
通过调查,目前**市部分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见下表:
表
4-20
周边地区相关危废处置单位清单
序
号
名称
处置类别
1
**康博环
境**有限
公司
HW02
、
HW03
、
HW04
、
HW05
、
HW06
、
HW08
、
HW09
、
HW11
、
HW12
、
HW13
、
HW16
、
HW37
、
HW39
、
HW40
、
HW49
2
****点击查看环
保科技有限
公司
HW02
、
HW04
、
HW06
、
HW08
、
HW09
、
HW12
、
HW13
、
HW17
、
HW22
、
HW32
、
HW34
、
HW35
、
HW39
、
HW45
、
HW46
、
HW48
、
HW49
3
**永辉资
源利用有限
公司
HW02
、
HW03
、
HW04
、
HW05
、
HW06
、
HW08
、
HW09
、
HW11
、
HW12
、
HW13
、
HW16
、
HW37
、
HW39
、
HW40
、
HW45
、其他废物
(
HW49
,仅限于
900-041-49
、
900-046-49
、
900-039-49
、
900-047-49
、
900-999-49
)合计
30000
吨
/
年
本项目需要处置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
HW08
(
900-249-08
)、废油桶
HW08
(
900-249-08
)和废活性炭
HW49
(
900-039-49
),以上危废处置单位均有处理资质,
企业可委托上述单位对本项目产生的危废进行安全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经上述措施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引起环境卫
生和
“
二次污染
”
的问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置措施方案可行。
5.
土壤、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不开
49
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本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大气沉降和垂直渗透。大气污染物主
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较少;废水因子主要为
COD
、
SS
、氨氮、
TP
、
TN
等,属接管间接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降
低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应坚持“源
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确保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
土壤、地下水不会产生影响。
6.
环境风险分析
6.1
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
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风险专项评价。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附录
B
、附录
C
,本项目风
险物质及临界量对比详见下表。
表
4-21
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情况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CAS
号
最大存在总量
qn/t
临界量
Qn/t
该种危险物
质
Q
值
1
废润滑油
/
0.01
50
0.0002
2
废油桶
/
0.02
50
0.0004
3
废活性炭
/
0.7
50
0.014
项目
Q
值
Σ
0.0146
注:“
”物质未列入表
B.1
,但根据风险调查需要分析计算的危险物质,其临界量可按表
B.2
中推荐值选取。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临界量为
50t
,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物质分类见
GB
30000.18
,危害水环境物质分类见
GB
30000.28
。
根据上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存储量与临界量的比值(
Q
)之和小
于
1
,因此无须设置风险专项评价。
6.2
风险识别
(
1
)生产装置
本项目生产装置主要为高速混合机、双螺杆挤出机、吹干机、震动筛等,根据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各生产装置,物料种类及数量、工艺等因素和物料危险性的分析,
识别出装置的危险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危险性主要体现在:机油等泄漏易造成火
灾。
(
2
)储运系统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由于①危废包装材料质量问题或意外破损;②
50
自然灾害导致危废包装材料破损;③人员破坏或误操作,造成危废包装材料破损;
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从而导致危险物质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火灾事故。
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中暂存原辅材料和成品可燃,遇明火会发生火灾事故。
(
3
)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搅拌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挤塑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进行处理,若废气处理设施发生堵塞、漏风等故障,可能导致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
排放。同时活性炭装置遇到明火或高温,可能引起火灾。
表
4-22
本项目风险识别表
装置
风险单元
主要风险物质
事故类型
原因
生产线
生产车间
PE
、
PVC
等
火灾
可燃材料遇明火发生火灾
储存系
统
原材料仓
库
PE
、
PVC
等
火灾
可燃材料遇明火发生火灾
成品仓库
塑料色母粒
火灾
可燃材料遇明火发生火灾
危废库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
性炭
泄漏
/
火灾
/
爆
炸
包装材料质量问题、自然灾
害、人员破坏或误操作
环保设
施系统
废气处理
装置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事故排放
装置发生堵塞、漏风等故障
6.3
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结合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途
径如下表所示。
表
4-23
本项目对环境影响途径识别表
环境要
素
风险单元
风险类型
风险源
影响途径
大气环
境
生产车间
火灾
生产装置
未完全燃烧产生的
CO
、次生的有
害物质进入环境
原材料仓库
火灾
原材料贮存区
成品仓库
火灾
成品贮存区
危废库
泄漏
/
火灾
危废贮存区
泄漏:危险物质泄漏,挥发后进入
大气环境
火灾:未完全燃烧产生的
CO
、未
参与燃烧的有毒有害气体、次生的
有害物质进入环境
废气处理系
统
事故排放
袋式除尘器、二
级活性炭装置
未经处理的废气直接排放
地表水
环境
消防尾水
事故排放
发生火灾后进
行消防救援
消防废水未能有效拦截、收集,排
入周边水系
土壤、地
下水
危废库
泄漏
危废贮存区
包装材料破损,导致物料泄漏,泄
漏的危险物质通过地面裂缝渗入土
壤,并随着土壤迁移进入地下水
消防尾水
事故排放
发生火灾后进
行消防救援
消防废水未能有效拦截、收集,通
过地面裂缝渗入土壤,并随着土壤
迁移进入地下水
51
6.4
典型事故情形分析
根据研究,本企业发生可能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最坏情景一般有以下几
种,各情景设定情况见下表所示。
表
4-24
企业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序号
突发环境事件背景
说明
事件
1
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
事故及可能引起的次生、
衍生厂外环境污染及人员
伤亡事故
企业风险源主要是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危
废库的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从而污染大气、地下
水及土壤环境。
事件
2
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失灵或
非正常操作
就本公司而言,水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失灵的最大污染源是
消防抢险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尾水,如果不能对消防尾水进
行收集、处理,一旦消防尾水排出厂界外,对地表水体将
造成严重污染。
事件
3
非正常工况
企业生产过程中紧急开、停车,若操作人员操作不当,会
导致污染物瞬时排放浓度增加情况。
事件
4
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
①若废气处理装置出现堵塞、漏风,会导致高浓度废气直
接排放,从而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过程中,危险
废物应单独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混放后,容易引发危险废物的二次污染的风险。
事件
5
违法排污
若废气处理装置不正常运行或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换活性
炭,会导致高浓度废气直接排放,从而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事件
6
停电、断水、停气等
停电、断水等突发事件不会给本厂带来重大风险。
事件
7
通讯或运输系统故障
本厂涉及的通讯风险主要为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
汇报。为了确保这类事件不会发生,企业配备固定电话、
手机等多种通讯措施,必须经常检查各类通讯设备,确保
事故时的正常运作。
6.5
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减轻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提出如下风险防范措施:
(
1
)环境风险防范大气环境风险防范:建构筑物布置和安全距离严格按照《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5037-2022
)中相应防火等级和建筑防火间距要求,设置项
目各生产装置及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仓库、生产
车间严禁明火。生产车间、公用工程、仓库等场所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保持完好
状态。厂区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生产车间、仓库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定
期培训和训练。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做出
应急反应。
对于危废库采取如下具体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监控系统,主要在仓库出入口、
仓库内、厂区门口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时监控。厂区门口设置危险废
52
物公开栏,危废仓库外墙及各类危废贮存外墙面设置贮存设施警告标识牌。贮存过
程在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容器下方设置防渗漏托盘。
地表水、地下水风险防范:危废库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
2
)应急要求泄漏事故应急措施:泄漏至地面的液体危险物质用沙土或其他棉
质物进行收集,事件结束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火灾事故应急措施:利用灭火器、黄沙、消防水灭火,切断雨污水排口,厂区
设置吨桶,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收集后泵入吨桶,事故结束后作为危险废物处
置。
(
3
)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系统事件的应急处置
①封堵泄漏装置周边雨水井污染物可能或已进入泄漏区雨水系统时,应立即用
沙袋封堵装置周边雨水井,密切关注泄漏物料或事故污水流向。
②封堵厂区雨水排口当事故污水可能或已进入厂区雨水系统时,应急人员应立
即关闭厂区雨水排放口阀门,并检查雨水排放口封堵点的封堵效果,检查是否有物
料或事故污水进入界区外雨水系统。
③厂区应建设事故排放废水应急收集和储存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流,事故
池容积以应急预案为准。
6.6
应急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
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在建立事故隐
患定期排查机制,完善防范措施的同时,还应按照《****点击查看园区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B
32/T3795-2020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
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按程序要求上报备案。本项目建成后需编制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二)应急物资配备
公司建立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系统,日常应急物资由车间责任人负责,在应急状
态下,****点击查看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并及时补充。
(三)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确保重大环境安全
53
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企业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
(
试行
)
》
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四)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机制,结合应急预案对厂区员工
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
)熟练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
2
)熟悉使用各类防护器具;
(
3
)如何展开事故现场抢救、救援及事故处置;
(
4
)事故现场自我防护及监护措施。
由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采用专家讲座、课堂教学、实战演练等
形式达到各类人员掌握应急知识和技能的目的。
6.7
****点击查看园区对接、联动的风险防范体系
建设单位环境****点击查看园区对接、联动的风险防范体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
进行建设:
(
1
)应建立厂内各区域的联动体系,并在预案中予以体现。一旦某区域发生火灾等
事故,相邻区域乃至全厂可根据事故发生的性质、大小,决定是否需要立即停产,是否需
要切断污染源、风险源,防止造成连锁反应,甚至多米诺骨牌效应。
(
2
)建设畅通的信息通道,****点击查看指挥部必须与周边企业、园区管委会保持
24
小时的电话联系。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可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组织居民疏散、撤离。
(
3
)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点击查看园区救援中心,并将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及对****点击查看园区风险管理体系。
(
4
****点击查看中心应建立企业事故类型、应急物资数据库,一旦区内某一家企业发
生风险事故,可立即调配其余企业的同类型救援物资进行救援,构筑“一家有难,集体联
动”的防范体系。
7.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第十二条规定,排污口符
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
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监督管理。并按照《环境保护
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
GB
15562.2-1995
)(含
2023
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
规范》(
HJ
1276-2022
)的规定,对各排污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
54
7.1
废水
/
雨水排放口
排放口必须具备方便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一般排放口视排污水流量的大小参照《适
应排污水口尺寸表》的有关要求设置,污水面低于地面或高于地面
1
米的,就应加建采样
台阶或梯架(高度不小于
800mm
);污水直接从暗渠排入市政管道的,应在企业边界内、
直入市政管道前设采样口(半径>
150mm
);有压力的排污管道应安装采样阀,有二级污
水设施的必须安装监控装置。
企业实行雨污分流,雨水依托****点击查看**公司雨水管网和雨水排放口。
本项目生活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出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点击查看处理厂。
7.2
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设置
1
个搅拌粉尘排放口(
DA001
),
1
个挤塑废气排放口(
DA002
)。
7.3
固定噪声排放源
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7.4
固废贮存场所
各种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堆放场所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流、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
污染环境的措施,应在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本项目设置
1
个一般固废暂存库(
23m
2
)和
1
个危险废物暂存库(
12m
2
)。
7.5
环保标志牌设置要求
排放一般污染物口(源),设置提示式标志牌。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口)
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端离地面
2m
。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
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擅自拆除。
本项目各类环保标志牌设置要求如下:
表
4-25
环保标志牌设置要求一览表
名称
排污口标牌
备注
废气
排放
下载 口
1.
设置要求
固定在排气筒上
(
或旁边
)
,用于标明废气排放口
位置及主要污染因子。
2.
规格参数
300mm*480mm
,
1mm
厚铝板
55
污水
排放
下载 口
1.
设置要求
悬挂或竖立于污水排放口,用于标明污水排放口
位置及主要污染物质。
2.
规格参数
300mm*480mm
,
1mm
厚铝板
噪声
排放
下载 口
1.
设置要求
悬****点击查看设备处。
2.
规格参数
300mm*480mm
,
1mm
厚铝板
一般
固废
暂存
下载 场所
1.
设置要求
悬挂或竖立于一般固废暂存仓库门口处。
2.
规格参数
300mm*480mm
,
1mm
厚铝板
危险
废物
贮存
设施
(内
下载 部)
(
1
)危险废物分区标志背景色应采用黄色,
RGB
颜色值为(
255
,
255
,
0
)。废物种类信息应采用
醒目的橘黄色,
RGB
颜色值为(
255
,
150
,
0
)。
字体颜色为黑色,
RGB
颜色值为(
0
,
0
,
0
)。
(
2
)危险废物分区标志的字体宜采用黑体字,其
中“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应加粗放大并
居中显示。
(
3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衬底宜采用坚固耐
用的材料,并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废物贮存种
类信息等可采用印刷纸张、不粘胶材质或塑料卡
片等,以便固定在衬底上。
(
4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图形和文字应清
晰、完整,保证在足够的观察距离条件下不影响
阅读。“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与其他信
息宜加黑色分界线区分,分界线的宽度不小于
2mm
。
危险
废物
贮存
设施
(外
下载 部)
(
1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的图形
和文字应清晰、完整,保证在足够的观察距离条
件下也不影响阅读。三角形警告性图形与其他信
息间宜加黑色分界线区分,分界线的宽度宜不小
于
3mm
。
(
2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标志牌和
立柱无明显变形。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
无脱落。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没有明显缺损。
(
3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标志牌和
立柱无明显变形。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
无脱落。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没有明显缺损。
(
4
)危险废物设施标志背景颜色为黄色,
RGB
颜色值为(
255
,
255
,
0
)。字体和边框颜色为黑
色,
RGB
颜色值为(
0
,
0
,
0
)。
(
5
)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字体应采用黑体字,其中
危险废物设施类型的字样应加粗放大并居中显
示。
56
危险
废物
信息
公开
下载 栏
1.
设置位置
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厂区
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
200cm
处。
2.
规格参数
(
1
)尺寸:底板
120cm×80cm
。
(
2
)颜色与字体:公开栏底板背景颜色为蓝色
(
印
刷
CMYK
参数附后,下同
)
,文字颜色为白色,
所有文字字体为黑体。
(
3
)材料:底板采用
5mm
铝板。
3.
公开内容
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及电话、环保负
责人及电话、危险废物产生规模、贮存设施建筑
面积和容积、贮存设施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
险废物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源、环境污染防
治措施、厂区平面示意图、监督举报途径、监制
单位等信息。
危废
包装
识别
下载 标签
(
1
)危险废物标签背景色应采用醒目的橘黄色,
RGB
颜色值为(
255
,
150
,
0
)。标签边框和字
体颜色为黑色,
RGB
颜色值为(
0
,
0
,
0
)。
(
2
)危险废物标签字体宜采用黑体字,其中“危
险废物”字样应加粗放大。
(
3
)危险废物标签所选用的材质宜具有一定的耐
用性和防水性。标签可采用不干胶印刷品,或印
刷品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封等。
(
4
)危险废物标签印刷的油墨应均匀,图案和文
字应清晰、完整。危险废物标签的文字边缘宜加
黑色边框,边框宽度不小于
1mm
,边框外宜留不
小于
3mm
的空白。
57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
号、名称)
/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搅拌粉尘
颗粒物
1
套袋式除尘器
(风量
3000m
3
/h
)
+15m
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
1
)表
1
中大气污
染物有组织排放
限值
挤塑废气
非甲烷总
烃、氯化氢、
氯乙烯
1
套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风量
3000
m
3
/h
)
+15m
高排
气筒
无
组
织
废
气
厂
界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
1
)表
3
单位边界
大气污染物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
氯化氢
/
氯乙烯
/
厂
区
内
非甲烷总烃
/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
1
)表
2
中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
限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
、
COD
、
SS
、氨氮、
TP
、
TN
化粪池(
5m
3
)
1
座,处理能力为
5m
3
/d
****点击查看处理厂
接管标准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厂区合理布置,采
取隔声、消声措施
等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
GB12348-2008
)
中
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20
)
一般固废
废包装材料、
废塑料
一般固废暂存间
(
23m
2
),外售
除尘器粉尘
一般固废暂存间
(
23m
2
),回用
58
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废
油桶、废活性
炭
危废库房(
12m
2
),
委托有资质单位
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
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防治
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危废存库作为重点区域,采用耐酸抗
压地面等重点防腐、防渗漏措施,有效的防止原料腐蚀地面;生
产车间、一般固废仓库、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属于一般防腐防渗
区域,应采取有效的混凝土硬化地面措施;办公室属于非防渗区。
生态保护措
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企业需加强厂区巡检和设备维护,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在
危险区域进行防渗防腐处理。企业需落实消防系统、火灾报警及
消防联动系统、紧急救护系统等风险措施,编制应急预案,落实
相关应急物资和风险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
排污许可证申领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固定
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版)》,塑料零件及其他塑
料制品制造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版)》
中的
“
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中塑料制品业
292-
其他,应
执行排污登记管理。
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
7
月
16
日修
订),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落实
“
三同时
”
制度,建设单
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
展相关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
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
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
4
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
****点击查看办公厅
2018
年
5
月
16
日印发)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
59
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
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
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
3.
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控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控指南〉的通知》(扬
应急〔
2023
〕
67
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应对二级活性炭
装置和危废库等重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管控,具体要求如下:
(
1
)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进行审查,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施工,“三同时”情况应形成书面
材料备查。
(
2
)将环保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行统一管控,对环保设施及现场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
3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列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
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4
)针对环保设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且与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衔接,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4.
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要求
(
1
)建设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系统和事故应急池等事故水收
集设施,厂区雨水排口配备截流装置。
(
2
)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综合考虑自身突发环境事
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
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
排查项目不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分为综合排查、日常排查。综
合排查是指以全厂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日
常排查是指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对单个或几个项目采取日常的、
60
巡视性的排查工作,其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
于一次。
61
六、结论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
“
三同时
”
,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
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
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62
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
t/a
)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项目不填)
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
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
气
有组织
颗粒物
0
0
0
0.081
/
0.081
+0.081
非甲烷总烃
0
0
0
0.0567
/
0.0567
+0.0567
无组织
颗粒物
0
0
0
0.9
/
0.9
+0.9
非甲烷总烃
0
0
0
0.0315
/
0.0315
+0.0315
废水
废水量(
m
3
/a
)
0
0
0
180
/
180
+180
COD
0
0
0
0.009
/
0.009
+0.009
氨氮
0
0
0
0.0009
/
0.0009
+0.0009
TP
0
0
0
0.00009
/
0.00009
+0.00009
TN
0
0
0
0.0027
/
0.0027
+0.0027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
0
0
0
9
/
9
+9
废塑料
0
0
0
3
/
3
+3
除尘器粉尘
0
0
0
7.695
/
7.695
+7.695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0
0
0
1.3884
/
1.3884
+1.3884
废润滑油
0
0
0
0.01
/
0.01
+0.01
废油桶
0
0
0
0.002
/
0.002
+0.002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0
0
0
2.25
/
2.25
+2.25
注:⑥
=
①
+
③
+
④
-
⑤;⑦
=
⑥
-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