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老哈河流域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025年奈曼任务第16标段)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老哈河流域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025年奈曼任务第16标段)

发布于 2025-03-25
项目名称 **自治区**市老哈河流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025年奈曼任务第16标段)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点击查看001001

**自治区**市老哈河流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025年奈曼任务第16标段)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自治区**市老哈河流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025年奈曼任务第16标段)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5年03月24日结束,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的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评标情况:

1.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市****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牵头人:****点击查看0525MA0MWTA47G(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0105MA0MXBHT27)

3.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伍仟玖佰玖拾玖元叁角捌分¥****点击查看999.38元

4.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此招标工程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现行市场公允价格表现,合理确定劳动力、苗木、机械等价格,满足“三北”六期工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文本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工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

6.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4.05分,其中:投标报价45.00分;技术部分41.05分;其他部分8分。

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负责人:刘忠;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造林工);证书编号:06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859;

三、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

施工单位业绩情况:

(1)**市****点击查看公司栽树工程。

(2)**市金禾农业****点击查看公司裁树工程。

(3)**沙地腹地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2015年度机械沙及配套生物措施项目。

设计单位业绩情况:

(1)**自治区**市三北工程毛乌素沙地东部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草原修复)作业设计服务项目。

(2)**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补助**市**区2024年森林城市项目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告的其他内容:

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750.00元;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3月30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此招标工程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现行市场公允价格表现,合理确定劳动力、苗木、机械等价格,满足“三北”六期工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文本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质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林业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者营造林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含)以上,且具备造林治沙种草、园林绿化、林草生态建设能力****点击查看**社。

2.人员要求:/

3.财务状况:不做为资格要求。

4.类似项目业绩:不做为资格要求。

5.信誉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在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各级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级行政监管部门网站等存在未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良诚信记录等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企业信用以《企业信用承诺函》方式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3)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 **新镇 代理地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万力城一期南区4#楼131、132
招标人邮编: 028312 代理邮编: 028000
招标人联系人: 李欣 代理联系人: 刘然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8****点击查看5729 代理联系电话: 0475-****点击查看278、151****点击查看5883
招标人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163.com 代理邮箱: ****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