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市**区乡村**畜牧养殖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项目名称:**市**区乡村**畜牧养殖提质升级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丹山镇团竹村、樟木村。
(3)项目性质:**。
(4)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0万羽青年鸡场、300万羽蛋鸡场、12吨成品饲料搅拌配套车间、5.2万吨蛋品分级及深加工车间,配套设施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规模:蛋鸡场占地面积约313亩,总建筑面积约68000m2,**蛋鸡场及相关附属设施、购置相配套机械设备,其中:****点击查看养殖场约52000m2,****点击查看工厂约10000m2,成品饲料搅拌配套车间约6000m2。青年鸡场占地面积约210亩,总建筑面积约18000m2,**青年鸡场及相关附属设施、购置相配套机械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省**市**区**碧霞路小品建筑7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7****点击查看00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水****点击查看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外环路西三段139号1号楼3A0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8150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和建议时,鼓励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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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