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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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区乌龙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污水收集工程:**DN 100 UPVC入户管约11192m,接户清扫井(φ450)1672座,DN 2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4271m,DN 3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909m,**φ700塑料检查井116座。φ700塑料沉泥井58座。2.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共12座,其中“预处理+三格式厌氧池”12座(10m3/d 4座,15m3/d 5座,20m3/d 1座,25m3/d1座,30m3/d 1座)。②**0.5m3/d分散式户用污水处理系统共191座。3.尾水回用工程:**DN 100 PE尾水回用管144m,尾水回用池12座(10m3 4座,15m3 5座,20m3 1座,25m3 1座,30m3 1座)。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3-10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市****点击查看建设局(0871-****点击查看2181)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经办人: | 雷斌 |
办公电话: | 138****点击查看78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经办人: | 和萍 |
办公电话: | 133****点击查看2660 | 移动电话: | 133****点击查看2660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 |
标段名称: | **区乌龙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3-1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01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2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污水收集工程:**DN 100 UPVC入户管约11192m,接户清扫井(φ450)1672座,DN 2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4271m,DN 3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909m,**φ700塑料检查井116座。φ700塑料沉泥井58座。2.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共12座,其中“预处理+三格式厌氧池”12座(10m3/d 4座,15m3/d 5座,20m3/d 1座,25m3/d1座,30m3/d 1座)。②**0.5m3/d分散式户用污水处理系统共191座。3.尾水回用工程:**DN 100 PE尾水回用管144m,尾水回用池12座(10m3 4座,15m3 5座,20m3 1座,25m3 1座,30m3 1座)。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并作出承诺或说明。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分别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按各自承担任务类别提供): ①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 ②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 2、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①或者②要求: ①近5年(2020年至今)独立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②同时提供(a+b): a.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 b.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 |
其他: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凭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分别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按各自承担任务类别提供): ①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 ②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 2、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①或者②要求: ①近5年(2020年至今)独立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②同时提供(a+b): a.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 b.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 (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并作出承诺或说明。 (6)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均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如无职称证,应符合云人社通【2019】154号文件要求所对应的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派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 (8)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近一年的:①****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近一年为2023年或2024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①****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或②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 (9)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点击查看政府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10)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岗位的人选独立,不得兼任。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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