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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是重****点击查看村委员会****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负责牵头组织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3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4〕2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以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补充。”“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点击查看拟将全区的病死畜禽统一收储集中无害化处理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请符合条件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积极参与报名。
一、需求内容
对全区养殖环节病死生猪、牛、羊、犬和家禽,以及屠宰、流通环节的死亡畜禽和病害动物产品,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储存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专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企业。
(二)该企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艺流程符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能够对病死畜禽完全处理、实现**化利用。
(三)该企业有完整的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处理和企业综合管理的团队和人员体系,有足够数量的病死畜禽收储点(暂存点)和冷链专用车辆。
(四)该企业在**市内已经至少为5个以上的区、县提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服务,且运行状况良好,能够得到相应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认可。
(五)该企业能够接受除了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以外,我区不再另行给予运输费用等方面的资金补助条件。
(六)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报名时供应商应提供的材料
(一)供应商的企业简介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
(三)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销售代表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与5个区县签订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复印件。
(六)其他可提供的资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7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18:00,超过规定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时,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现场交给****点击查看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报名地点
****点击查看办公楼410办公室(**市**区黎明北路26号)
(三)联系方式
罗老师,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8569、151****点击查看6626;孟老师,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8569、178****点击查看7675。
五、其他事宜
****点击查看将根据供应商的报名情况,邀请相关专家和领导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其他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详细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和口碑,最终确定一家供应商作为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服务企业。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