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点击查看**厅关于《**自治区矿山地址环境治理办法废止后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28号)有关要求,****点击查看**局委托乌****点击查看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市****点击查看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工作。现将拟同意通过专家评审的《**市****点击查看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3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国艳 0473—****点击查看027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