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点击查看承担**县范和港—考洲洋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要求,现将**县范和港—考洲洋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县范和港—考洲洋片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位置:项目区域位于大亚湾范和港和红海湾考洲洋。
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内容包括红树林营造与修复工程、****点击查看湿地修复工程等。其中,营造红树林84公顷,受损红树林修复342.93公顷,榄李保育面积30.6公顷;大坑****点击查看湿地修复4.11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卢尧灵 电话:0752-****点击查看768
邮箱:zrzyjstlfg@huidong.****点击查看.cn
地址:**省**市**县**街道景民路2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0-****点击查看6181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地址:**市**区新港中路381号办公楼3栋(3-1号楼)六层、七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以下简称“公众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