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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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查看2025年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大气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系统 | 采购需求名称:**大气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系统 采购需求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本项目建设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重构生态环境执法模式,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率、扩大远程监管覆盖范围、提升精准执法效率、提升**州重点企业非现场监管能力和环境管控水平。 需满足的要求:委托期限为2025-2026年,合同签订后正式开展服务工作,完成吉回族自治州大气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系统建设;验收合格后维保期三年。通过系统建设,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提升自治州涉气重点行业的监控水平,本期项目拟采集重点企业工况数据,一是完善企业监控数据,二是可以通过企业工况数据为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提供佐证。从而有效提升自治州对重点企业的监管; (2)提升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响应能力,本项目拟通过采集企业DCS数据、用电监控数据、视频监控数据、无组织排放监测数据等,快速掌握企业生产、治污、排放情况,快速掌握企业是否落实应急管控,实现对企业的非现场监管,进一步提升自治州的重污染天气响应能力; (3)健全大气环境重点区域污染溯源分析能力,基于全自治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监测数据、企业污染排放监测数据等已有大气环境感知终端以及大气相关数据,分析环境态势,进行污染成因综合分析诊断、实时污染源解析,从而提高监测感知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建设方需保证成立不少于10人专项工作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团队人员中具有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5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项目整体管理人员1人、系统开发人员5人,保障人员1人、系统运维人员2人、前端/美工人员1人。****点击查看监控中心(甲方)需指派1人负责项目对接,确保平台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 735.000000 | 2025年11月 |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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