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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第一次、第二次公告时间内没有单位递交申报书。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第三次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对象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为我区水稻、番薯、蔬菜等种植户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且有一定规模、服务****点击查看**社和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或科研机构。
三、遴选条件
1、从事种植业,有一定规模、正常运行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社、科研机构等。提供种苗研发、供应、农艺农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或技术指导与信息服务、统防统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服务。
2、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团队,配备一定的高学历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有实习实****点击查看基地,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有能力开展良种良法推介,良技推广应用及示范观摩培训。年内开展或帮扶周边示范农户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型组织承担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3、服务组织信誉良好,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四、补助金额和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贴方式。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观摩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等所需的化肥、农药、种苗、试验设备或其它物资投入补助。
五、选定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需至少邀请3家服务单位进行遴选。但鉴于第一次、第二次公告时间内没有单位报名的情况,若第三次公告时间内递交申报书的单位只要有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采购需求和条件的单位,****点击查看小组审核或择优筛选后报局党组审定。
六、提交材料。有申报意向的实施主体于2025年8月13日前将申报书(实施方案要详细,包含服务组织基本情况、项目资金预算表、服务的特色和亮点、农机设备、技术团队、技术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技术人员证书等资质证明)装订成册,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十份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5楼501室),逾期不子受理。
七、申报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4日。
附件:1.**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
2.****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4年**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
(联系地址:**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501室;联系人:穆麟,联系电话:****点击查看016 ****点击查看779)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