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阳化河小流域(竹溪河、蔡家河)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 修复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金堂县阳化河小流域(竹溪河、蔡家河)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 修复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发布于 2024-09-12
**县阳化河小流域(**河、蔡家河)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 修复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日期:2024-09-12

**县阳化河小流域(**河、蔡家河)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

修复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县阳化河小流域(**河、蔡家河)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

修复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和修改:

1、补充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中“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类(或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专业、等级)技术职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专业、等级)技术职称。”凡招标文件其余地方涉及技术负责人职称的,均统一按此条要求修改。

3、第三章 评分办法前附表2.2.4(2)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条件得3分,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类(或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已完工总投资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类似业绩加3分;本项满分8分。”修改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资格条件得5分,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已完工总投资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类似业绩加3分;本项满分8分。”

4、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时30分调整为:2024年09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5、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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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