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亩茶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配套道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千亩茶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配套道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于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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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茶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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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亩茶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配套道路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千亩茶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区域位于****点击查看茶场,**茶场作为**市重要的旅游及农业产业区域,每日接待大量来往旅客。该景区目前尚未形成对外闭环的交通路网体系,现有道路宽度普遍偏窄,部分主游览路径仅能满足双向人流并行通过。在旅游旺季或节假日客流高峰时段,密集的人流与低效的道路通行能力形成显著矛盾,极易引发局部区域的拥堵滞留现象,对游客游览体验及景区运营管理造成双重影响。目前从章镇镇区通往**北站的较近道路为农村道路,路线线形较差,且需不停地转换路线,路线辨识难度较大,同时农村路面宽度较窄,行人和非机动车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若为提高行车舒适性,采用高等级公路路线,则需绕道较远距离,行车成本大大增加。

因此本次决定建设千亩茶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本项目区域位于**市**区****点击查看茶场,**道路起点位于G104国道相交,****点击查看茶场沿村道向西,终点位于常台高速桥梁,路线总长 1.262km,****点击查看集团**茶厂、中兴村、王充墓文保单位。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与路面相对高差(m)

最近一排建筑距离(m)

与相交干线道路边线位置关系(m)

第一排户数

评价范围内户数

(4a/2类)

敏感点概况

保护要求

所属

乡镇

名称

中心线

道路

边线①

声

空气

1

章镇镇

中兴村

0-10

20

10

G104(218)

11

11/41

3层民居为主,总户数约为52户

4a类、1类

二级

2

湖墩村1

0-10

120

110

G104(112)

1

1/20

3层民居为主,总户数约为20户

1类

二级

3

湖墩村2

0-10

25

15

G104(15)

13

13/13

3层民居为主,总户数约为13户

4a类

二级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须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工程建成后沿线声环境质量较现状有所下降,部分敏感目标有超标现象,拟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公路开挖、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等,在采取定期洒水等相应治理措施后,将有效控制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废气影响也随之消失。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按要求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沿线实行雨污分流,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开挖渣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开挖渣土和建筑垃圾按照相关规定作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处理。营运期公路沿线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进行公告等;扬尘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尽量依托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外运;工程渣土尽可能本项目平衡,多余弃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营运期:采用规划控制、对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对设置声屏障后仍无法达标的超标住户加装隔声窗措施等降低营运期环境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千亩茶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位于**市**区章镇镇,**道路起点位于G104国道相交,****点击查看茶场沿村道向西,终点位于常台高速桥梁,路线总长 1.262km。本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该道路的实施更多地造福于民,实现本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三线一单”原则。由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1、征求对象、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2、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之日第二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进行统计和反馈。公众若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环评单位联系。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张贴和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通过在建设项目评价范****点击查看委员会公示栏张贴公示公告。

九、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沈工 电话:135****点击查看1303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9****点击查看7561

审批部门:****点击查看环境局 电话:0575-****点击查看0219

公告发布单位:****点击查看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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