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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光伏****点击查看公司10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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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光伏****点击查看公司100%股权 | ||
CQBD202****点击查看900016 | ||
正常公告 |
标的名称 | 光大光伏****点击查看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转让底价(万元) | 3037.70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周先生 0755-****点击查看0254;焦先生 0755-****点击查看6752 |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光大光伏****点击查看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点击查看工业园三期 | ||||
企业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亚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主营业务 | 太阳能发电 | ||
注册资本 | 2900万港元 | 成立时间 | 2010-5-12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59973M |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的开发及利用,****点击查看电站的建设及运行,销售利用太阳能及其他方式所产生的电力及热能;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1 | 光大绿色环保****点击查看公司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9.94 | 23.78 | 21.34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431.82 | 1156.78 | 3275.04 | |
2024年7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1.37 | 23.48 | 22.48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402.21 | 1069.96 | 3332.25 |
二、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国融兴华****点击查看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点击查看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7月29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账面价值(人民币万元) | 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 | ||
总资产 | 4458.44 | 4573.26 | ||
总负债 | 1535.56 | 1535.56 | ||
净资产 | 2922.88 | 3037.7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037.70 |
重大信息披露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探矿权)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 |
其他披露内容 | 1. 受让方应在交割日前对交易标的及标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自行尽调交易标的的权利状况、分红情况及标的企业标的全部债权债务、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全部情况;受让方参与本项目即为接受并愿意以交割日当日之【交易标的现状】受让交易标的;受让方确认并保证不就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等向转让方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变更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2.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联交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光大绿色环保****点击查看公司 | ||
公司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 | 经济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 |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批准文件名称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日期 | 2024年4月9日 |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五、交易条件及保证金设置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3037.70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点击查看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联交所的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的;(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7.****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 ****点击查看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 账 号:760****点击查看9242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城支行 8.****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9.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的30%,剩余价款在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的情况下首期付款完成之日起120日内付清,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该利息的计算标准为,以受让方未支付的交易价款为基数,按一年期LPR,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当日计算至受让方实际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之日止。 10.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等交易文件要****点击查看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点击查看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具体详见附件交易合同模板。 12.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13.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股权转让过户所涉及一切税、费依****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现行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303.77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21:3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 账 号:760****点击查看9242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城支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内容和《****点击查看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六、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
七、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20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5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点击查看0254周先生;0755-****点击查看6752焦先生 |
联系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www.****点击查看.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九、特别提示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点击查看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点击查看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