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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下载: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博贺新港区油品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博贺新港区油品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拾肆万肆仟贰佰柒拾陆元叁角叁分(¥144276.33)
采购需求:**博贺新港区油品铁路专用线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且环评编制所需资料齐全后,4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后且取得环评报告修改资料后5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稿编制报送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除外)或转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供****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点击查看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以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为准)。
8.供应商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近三年无失信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9.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10.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业绩[附合同(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及对应项目取得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首页及盖章页)复印件]。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大道壹**瑞派大厦1920至1925号房
3.获取方式:(1)登记资料:①领购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穗茂公司官网-公示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页);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采用现场登记的,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第(1)款登记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到代理机构办公地址进行登记;
(3)采用远程登记的,领购磋商文件时应先将第(1)款登记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163.com),资料齐全无误后完成缴费并将登记资料(一式两份)寄送代理机构完成登记。
4.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
银行账号:4405 0169 0403 0000 0922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石油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点击查看04033
转账备注: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051资料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15时00分-15时30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8月5日15点30分00秒(**时间)
提交地点: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官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668-****点击查看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大道壹**瑞派大厦1920至1925号房
联系方式:192****点击查看1213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