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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我院拟采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点击查看)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点击查看采购中心提出。
****点击查看采购中心
地址:**市广瑞路1215号
邮编:214013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10-****点击查看9061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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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