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点击查看**县魏家河**建筑用**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0539-****点击查看786
附件魏家河公示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