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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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总面积8192.04㎡,总建筑面积35709.10㎡,地上建筑总面积29225.88㎡,地下建筑面积6483.22㎡。项目整体规划总床位25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技综合楼、感染楼、住院楼、附属用房、附属设备房、液氧站、地下室、污水处理池、门卫室、洗衣房等。服务内容:****点击查看建设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 ||
是 | ||
2020-445103-84-01-065733 | ||
投资额(¥384,414,5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提供的拟检测建筑工程图纸编制检测方案,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对该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物状况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点位置应根据功能布局合理安排,检测点数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检测方案需征得采购方同意方可实施。 | ||
自收到采购方进场检测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 ||
20.0%下浮率 至 70.0%下浮率 | ||
1、采购项目资金说明: (1)计算依据:①参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 ②****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要求服务类项目收费下浮20%,即本工程单点检测费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应不低于20%(含20%)。 (2)检测费按“收费标准*(1-中选下浮率)”单价综合包干,在中标后根据中标人编制的检测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合同暂定价。检测费结算价按实际数量计算,最终以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为准。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天内,提交经采购人同意的检测方案,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检测成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中标人提交结算申请资料并经审核单位审核定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清余款。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价格信息来源:《**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 | ||
否 | ||
否 | ||
2024-10-17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