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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河(江淮**)部分支流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派河(江淮**)部分支流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O
1.2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派河(江淮**)部分支流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蜀经开投资〔2024〕10号
1.4 招标人:****点击查看
1.5 项目业主:****点击查看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派河(江淮**)部分支流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O
2.2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2.5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点击查看开发区**,项目河道长度约18.7km,生态缓冲带面积约6.5万平方米。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河道治理工程、基底修复、河道清淤、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驳岸、生态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水体净化、运营维护等,含河道整治4、5级及以下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52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7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点击查看开发区**,项目河道长度约18.7km,生态缓冲带面积约6.5万平方米。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河道治理工程、基底修复、河道清淤、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驳岸、生态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水体净化、运营维护等,含河道整治4、5级及以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运营负责人要求:/
(5)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流域治理或河道(湖泊)治理工程,须包含水生态修复内容。不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单纯截流工程及管网整治工程。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4)运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1)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2)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和运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 至2025年06月26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点击查看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点击查看714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点击查看开发区振****点击查看基地7栋512室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9534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点击查看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费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714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点击查看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点击查看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点击查看3830、0512-****点击查看8516
11.5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市****点击查看管理局
地 址:**市**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点击查看353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账号:182****点击查看0082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账号:1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56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