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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塘口镇虾潮、台冈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市塘口镇虾潮、台冈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的设计工作,出具施工图纸。 2、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 10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3、在施工过程中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并 负责设计变更。 4、若非中选人原因所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的, 经上级 部门审批后, 由中选人和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 ||
否 | ||
投资额(¥750,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 ||
¥30,154元 | ||
1、计费依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2021)计算。 设计费具体如下: 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专业调整系数[1.0,市政]×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附加调整系数×地区调整系数[0.85,**]。 2、工程设计费为30154元。 | ||
是 | ||
否 | ||
2024-08-30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