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京卯(镇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新型聚烯烃薄膜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京卯(镇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新型聚烯烃薄膜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于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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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卯(镇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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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7-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点击查看2932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点击查看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平方米新型聚烯烃薄膜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经开区**山路智能装备产业园**山路6号11号楼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瑞赛泽****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点击查看公司在**省**市经开区**山路智能装备产业园**山路6号11号楼1层的房屋,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新型聚烯烃薄膜材料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质检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达到接管标****点击查看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长江。

(三)本项目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净化过滤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乙醇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氟化氢、投料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9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冷凝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3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备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边角料、机头机尾料,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废增塑剂、除油废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喷淋水废液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点击查看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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