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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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镇污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函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出现文字错误,其内容应以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所示内容为准,即对应内容澄清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c、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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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4 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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