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2025年2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3-17
2025年2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根据《**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做好县级及以**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盐水治办〔2019〕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20〕91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点击查看住建局建立了市、县两级水质监管和公示制度,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等标准进行检验和评价。

2025年2月份,**县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如下:

序号

地区

水样数量

(份)

合格数量

(份)

合格率

(%)

1

**县

9

9

100%

****点击查看建设局

2025年2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

一、管网末梢水

地区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主要指标与GB5749-2022标准限值值对比

检测结论

指标名称

浑浊度(NTU)

色度(度)

臭和味(级)

消毒剂余量(mg/L)

菌落总数(CFU

/mL)

总大肠菌群(CFU

/100mL)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mg/L)

标准限值

≤1

≤15

无异臭异味

总氯≥0.05/二氧化氯≥0.02

≤100

不得检出

≤3

**县

1.**县****点击查看加油站

2025.2.20

实测值

0.29

<5

0(无异臭、异味)

0.51(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97

合格

2.****点击查看居委会街中组38号

2025.2.20

实测值

0.31

<5

0(无异臭、异味)

0.58(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74

合格


3.****点击查看管理局门卫

2025.2.20

实测值

0.24

<5

0(无异臭、异味)

0.57(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2.19

合格


4.响****点击查看公司委员会一楼

2025.2.20

实测值

0.21

<5

0(无异臭、异味)

0.55(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2.19

合格


5.**县江****点击查看公司门卫

2025.2.20

实测值

0.21

<5

0(无异臭、异味)

0.11(二氧化氯)

未检出

未检出

2.05

合格


6.**县陈家港镇**村二组38号

2025.2.20

实测值

0.22

<5

0(无异臭、异味)

0.04(二氧化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94

合格

二、出厂水

地区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主要指标与GB5749-2022标准限值值对比

检测结论

指标名称

浑浊度(NTU)

色度(度)

臭和味(级)

消毒剂余量(mg/L)

菌落总数(CFU

/mL)

总大肠菌群(CFU

/100mL)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mg/L)

pH

肉眼可见物

铝(mg/L)

铁(mg/L)

锰(mg/L)

总硬度(mg/L)

标准限值

≤1

≤15

无异臭异味

总氯≥0.5/二氧化氯≥0.1

≤100

不得检出

≤3

6.5~8.5

≤0.2

≤0.3

≤0.1

≤450

**县

1.****点击查看水厂二泵房出厂水采样点

2025.2.20

实测值

0.19

<5

0(无异臭、异味)

0.89(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62

7.94

0.069

<0.02

<0.00050

265

合格

2.****点击查看水厂二泵房出厂水采样点

2025.2.20

实测值

0.14

<5

0(无异臭、异味)

0.32(二氧化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92

7.87

0.071

<0.02

<0.00050

243

合格

3.****点击查看水厂泵房出厂水采样点

2025.2.20

实测值

0.20

<5

0(无异臭、异味)

0.81(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2.00

8.04

0.083

<0.02

<0.00050

249

合格

注:水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检测如下指标:

1.出厂水:半年至少检测常规“GB5749-2022表1、表2项目(43项)”1次,全年至少检测“GB5749-2022表1、表2、表3项目(97项)”全指标1次。

2.管网水:半年至少检测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6项”。

3.管网末梢水:半年至少检测常规“GB5749-2022表1、表2项目及消毒副产物1次。

4.二次供水:半年至少检测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余量“8项”及消毒副产物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