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5〕80号关于重新核准河池市宜州区怀远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批复

河发改审批〔2025〕80号关于重新核准河池市宜州区怀远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批复

发布于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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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三燃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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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审批〔2025〕80号:关于重新核准**市**区**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6-23 17:10

**壮族自治区

**市

河发改审批〔2025〕80号

****点击查看委员会

**市**区**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批复

河****点击查看改革局:

报来《关于**市**区**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请示》(宜发改报〔2025〕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2年1月25日以河发改审批〔2022〕16号对本项目进行核准,并于2023年12月13日以河发改审批〔2023〕163号批复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月25日,由于项目前期手续未能办理完成且尚未开工建设,该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已失效。现你单位向我委提出重新核准申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液化石油气的储存、运输和供应体系,提高供气安全稳定性,便于向**镇及周边乡镇用户提供清洁、高效的能源,降低居民生活成本,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市**区**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Y004乡道西侧。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75.50平方米,其中辅助用房建筑面201㎡,新瓶库建筑面积63㎡,综合楼建筑面积601.50㎡,灌装间及机泵房建筑面积210㎡。项目液化气储罐容量为200m3。

五、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七、要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点击查看002025YG****点击查看59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请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zxsp.****点击查看.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十三、项目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

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区**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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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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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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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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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监 理

核准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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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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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设 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

****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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