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澄清(2)

献县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澄清(2)

发布于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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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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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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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澄清(2)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澄清(2)

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对**东武庄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澄清事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

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

澄清事项2:评分办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0分)(暗标部分)企业类似设计业绩(4分)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开标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设计方身份签订的总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得4分。(注:1.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协议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如合同中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业绩,则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具有该业绩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业主证明);2.联合体参投的,须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企业类似施工业绩(6分)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开标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施工方身份签订的总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得6分。(注:1.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协议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原件描件(如有);如合同中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业绩,则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具有该业绩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业主证明等);2.联合体参投的,须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更正为:评分办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0分)(暗标部分)企业类似设计业绩(4分)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开标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设计方身份签订的总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得4分。(注:1.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协议)、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如合同中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业绩,则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具有该业绩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业主证明);2.联合体参投的,须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企业类似施工业绩(6分)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开标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施工方身份签订的总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得6分。(注:1.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协议)、中标通知书原件描件(如有);如合同中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业绩,则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具有该业绩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业主证明等);2.联合体参投的,须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澄清事项3:评分办法投标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30分)(暗标部分)设备采购方案(5分)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5 分)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评分办法投标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30分)(暗标部分)设备采购方案(5分)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5 分)中缺项得0分;

澄清事项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更正为:格式调整: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授权委托书附:附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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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文件名称 文件类型 校验码
**东武庄改造EPC招标文件定稿(5).pdf 招标文件
澄清说明(2).pdf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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