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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流域水环境污染全口径排查暨**市入河排污口信息核查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询价邀请书
2025-08-12 11:13为了开展溪**流域水环境污染全口径排查暨**市入河排污口信息核查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点击查看根据《****点击查看环境局采购内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合格供应商进行招标前的市场询价。(备注:此次询价仅作为我局开展采购前的控制价参考,具体的采购公告我局将会根据流程适时发布。)
一、项目内容
根据《关于深化九**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闽政办〔2024〕35号)要求,实施九**(**段)、雁石溪、溪**等美丽河湖项目,2027年底前,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50%以上。根据《****点击查看环境局 **市河长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龙环〔2022〕98号)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各类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完成后半年内核定入河水质目标并纳入环保日常监管,按照要求开展监督性检测。
对照溪**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美丽河湖建设要求及入河排污口强化监督管理要求,通过实施溪**流域水环境污染全口径排查暨**市入河排污口信息核查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推进溪**流域沿线周边水环境质量改善及水生态环境提升;同时,强化**市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溪**汛期污染问题排查
1.排查工作按水系划分采用网格化排查,结合现有排口数据,通过遥感影像、无人机、人工现场排查结合的方式沿河道对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登记,开展排污口水质检测、水量估算,排污口排查的同时同步结合对各污染源进行调查。结合污染源和区域汇水范围划分污染源管控单元,形成**市溪**流域全口径污染溯源排查总结报告,含入河排污口建立“一口一档”、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溯源总结分析报告、入河排污口点位分布图(源强分布图)、污染源分区管控等一张图。
2.重点采用资料结合现场核查居住区生活污水的管网建设分布情况、管网空白区,处理站设施运维管护情况,镇村黑臭水体(含坑塘)现状调查等内容;通过高分遥感影像、无人机现场航测及实地走访等方法,形成细化的畜禽、水产养殖清单,按照养殖分布区域,汇总分析养殖尾水对水系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结合入河排污口排查对主要食用菌、花卉、茶叶种植区等农业种植区进行无人机和人工调查,分析无人机拍摄影像,选取代表性点位图片记录,摸清现状种植面源分布、排水方式,在天地图标记种植面积等;对区域突出涉水散乱污及河道“四乱”问题进行调查,记录存在问题。根据现状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管控措施。
(二)入河排污口数据库服务
1.对登记在册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不定期的核查与监测,同时进行采样监测。
2.对新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登记,同时进行采样监测,形成有关责任单位的整改清单与建议。
3.形成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动态更新与管理。
(三)其他要求
1.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审查,并在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完善。
2.服务期间有新政策要求应按照变化后的政策要求执行。
三、服务时间
入河排污口数据库项目服务期总共1年。
四、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格式自拟,分项报价),报价应包含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3.供应商需具有相关项目业绩,提供1个县级及以上单位委托的污染源或入河排污口调查项目合同、中标公告、验收证明材料;
4.供应商需具有人员实力以组成项目组,至少具有2个环境类专业相关工程师作为项目成员,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交报价单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潜在供应商须于2025年8月13日17时前将报价单等相关材料邮寄或直接(需密封)提交**市外环西路26号(****点击查看)。
六、其他要求
1、报价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2、各报价供应商自愿无偿参与报价,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询价人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七、联系方式
询 价 人:****点击查看
收 件 人:****点击查看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7-****点击查看829
地 址: **市外环西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