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答疑澄清
序号:01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各投标单位:
贵单位参加的****点击查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现澄清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7.7.1条
7.7.1
履约保证金
需向甲方提交一份履约保证金。以担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出具担保。
担保期限到本项目服务期满止。
担保金额为:工程中标金额的 5%
现修改为:
由中标单位提供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
(1****点击查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时,****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购买。
(2)履约保函应当从我省或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出具。必须注明“****点击查看项目履约保证金”字样(可简写)。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结通过评审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部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保险期满后自动解除。如未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