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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厂网一体治理盘溪河流域污水系统三区(**区、两江新区、**区)共治工程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发改投〔2025〕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点击查看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点击查看水厂盘溪河流域污水系统进行三区(**区、两江新区、**区)共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建设D400管道170m,D500管道178m,D600管道267m,D800管道189m,D1000管道145m,D1200管道123m,D1400管道178m;修复D1000管道1180m,D1200管道433m,1700*1800箱涵1216m,2000*2500箱涵445m;精准智能截流限流井(带监测)10个,调蓄设施500m3,10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321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65.69416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出具各阶段的相关成果文件。
2.5 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设计,其中: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4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后续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人: | 李女士、王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1937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5872、023-****点击查看353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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