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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21日,****点击查看委托**恒达****点击查看公司承担“****点击查看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园区;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配置1×130T循环流化床锅炉(CFB),同步建设煤泥煤矸石破碎系统、上料系统、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污水处理和二次循环冷却系统,配套建设条形封闭煤场、供水系统以及灰库等工程
5、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总
(2)建设单位地址:**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点击查看开发区石灰窑产业园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203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名称:**恒达****点击查看公司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琦琦
(2)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5446
(3)联系地址:****点击查看高新区(**区)**东路257****点击查看花园三期3单元7层70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点击查看.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电子信箱:****点击查看@qq.com或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5446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