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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01 16:00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赣抚尾闾灌区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
建设内容:**省赣抚尾闾灌区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47万亩,其中**灌片50.6万亩,南新灌片26.3万亩,八字脑灌片8.4万亩,军山湖灌片61.7万亩。保灌面积42.9万亩、改善灌面61.8万亩、新增灌面42.3万亩。赣抚尾闾灌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骨干工程**间工程,其中骨干工程包括水源工程和渠(管)道工程。建设泵站工程37座,****点击查看泵站15****点击查看泵站11座,重建泵站3座,改造泵站1座),斗口泵站22****点击查看泵站);**水闸1座;建设渠(管)道工程125条,建设总长694.78km,其中:已建渠道维修衬砌225.95km、本次**468.83km;本次拟配套建设田间工程约77.3万亩;配套灌区信息化工程1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8106
联系人:洪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水北方勘测****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电话:185****点击查看4070
联系人:王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见附件:
链接:https://pan.**.com/s/1kx7BDnaXwO5UwXhuBzk6ew
提取码:l94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联系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联系地址:**市**区沿**大道****点击查看**指挥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