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皖水流域(梅城段)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升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公告

潜山市皖水流域(梅城段)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升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公告

发布于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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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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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皖水流域(梅城段)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升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9 14:16

**市皖水流域(梅城段)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升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皖水流域(梅城段)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升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澄清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因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组成仅有商务标和技术标,故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表”第10条“未出现投标报价”评审指标删除。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2.1条款修改为:

5.2.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代表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自行在网上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进行解密;(4)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休会,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审;(6)评审结果见相关网站公示。

3、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模板的模块投标人可自拟格式,与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所有内容)要求不相关的内容不用填写。

4、因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商务标格式”中的投标函为系统自带模块,如投标人在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填写该投标函,则该投标函中的项目总监建议填写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报价可填写为投标人拟报的投标费率。同时,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的要求和内容另行填写编制,并上传到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商务标格式”--“其他资料”模块中,评审时以投标人上传到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商务标格式”--“其他资料”模块中的投标函为准。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内容,建议投标人全部上传到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商务标格式”--“报价文件”模块中。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八一路与华瑞路交叉向南100米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点击查看883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

联系人:王田丰

电话:181****点击查看2964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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