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联系电话: 0318-****点击查看600(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顺达大街12号(邮编:0538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文本公开 | 公告日期 |
****点击查看年产6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压铸设备更新项目 | 2025年4月10日 | 深数政环表[2025]018号 | 见附件 | 2025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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