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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仪**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31日 18: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5203.329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7-****点击查看927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仪**新政镇隆城大道2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7-****点击查看9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仪**新政镇春晖路五段34号附2-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点击查看655 | ||
附件: | |||
附件1 | |||
附件2 |
****点击查看**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二次)的潜****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1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33,292.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2、若所投产品涉及放射性装置,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同时****点击查看制造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点击查看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自身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
采购包4: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须属于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工信部发的公告截图)。
采购包5:无
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8月21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科室:****点击查看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点击查看936,联系地址:仪**新政镇****点击查看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仪**新政镇隆城大道2段
联系方式:0817-****点击查看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仪**新政镇春晖路五段34号附2-2
联系方式:0817-****点击查看6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817-****点击查看927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