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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YCGB第2025-22号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医护理治疗用艾绒及艾条供应商采购征询
二、项目要求
三、品质及规格要求
(一)艾绒
1.品种与产地:选用优质艾叶加工制成的艾绒,优先选择道地产区艾叶(如**、**等艾叶主产区),确保原料品质稳定。
2.外观与性状:色泽呈淡黄色或土黄色,无发黑、霉变现象;质地细腻、蓬松,无明显杂质(如秸秆、灰尘等);点燃后火力温和持久,烟雾量适中(无浓烈呛人烟雾),燃烧时无爆裂、无火星飞溅;无异味(如霉味、焦糊味等),符合艾灸操作的气味要求。
3.规格标准
(1)纯度:80:1(即 80 公斤艾叶提取 1 公斤艾绒)
(2)包装:采用密封防潮袋包装,每袋 500 克(避免受潮结块)
(3)保质期:5 年(包装需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二)艾条及艾柱
1.品种与产地:优先选用道地产区艾叶制成的艾条,部分品类需使用 3-5 年陈艾(提升温和性及药效稳定性);明确标注原料艾龄(如 “3-5 年艾”)及产地,确保原料可追溯。
2.外观与性状:艾条(艾柱)成型规整、紧实,无松散、断裂现象;色泽均匀(淡黄色或土黄色),无发黑、霉变;采用无烟工艺制作,燃烧时烟雾量极少;燃烧过程中灰烬不宜散落(避免污染皮肤或器具),无爆裂、无火星飞溅;无异味(如霉味、刺鼻气味),气味温和符合临床操作环境要求。
3.规格标准
四、安全性要求
符合《中医护理操作规范》中艾绒、艾条及艾柱质量要求及行业标准,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含量符合国家艾灸用品安全限量规定;提供近期(3 个月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含原料艾龄、有害物质、燃烧安全性等项目)。
五、厂家资质要求
(一)基础经营资质
1.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明确标注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成立日期、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艾绒、艾条及艾柱相关的生产或销售业务,****点击查看机关印章及编号。同时,需确保企业已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相关的艾条及艾柱,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凭证需包含备案编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方式、库房地址、经营范围及备案部门盖章和备案日期。
3.若为生产厂家,生产火龙罐及配套艾柱等第一类医疗器械相关产品,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凭证需有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备案部门及备案日期;同时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明确备案编号、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备案人住所及生产地址。
(二)生产资质
1.若生产艾草类保健用品,需提供保健用品生产达标证,证书需注明企业名称、生产地址、法人代表、生产范围、核查意见、有效期及发证日期,需符合团体标准 T/HYBX 0001-2020。
2.商标及授权资质
(1)若使用相关商标(如 “陳年艾”),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若有转让)。商标注册证需明确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 / 服务项目、注册人、注册人地址、注册日期及有效期;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需有发文编号、商标注册 / 申请号、转让人、受让人及受理说明。
(2)若为经销商,需提供销售授权书,授权书需注明授权销售的产品名称、规格、授权生产单位、相关备案编号、专利号、销售范围及授权期限,并加盖授权方和被授权方公章。
(3)若涉及非遗项目相关产品,需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授权书,明确非遗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品牌所有权单位、指定产品及唯一授权生产单位。
3.产品检测及标准资质
(1)提供由具备 CNAS、CMA 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3 个月内)产品测试报告,报告需有编号、日期、测试样品信息(型号/货号、样品接收日期)、测试要求、测试方法、测试结果、检测结论及批准人签名、报告专用章。检测项目需包含重金属(锑、砷、钡、铬、汞、硒、铅、镉等)含量等,且检测结果需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2)企业需制定并发布相关企业标准,如温通拨筋罐专用艾条(柱)企业标准、火龙罐专用艾柱企业标准等,且企业标准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明确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等内容。
4.专利资质
若产品涉及专利(如棍针、火龙罐灸具等),需提供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证书需注明专利名称、发明人、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权人、地址、授权公告日及授权公告号(如 “一种用于推拨病筋的组合型棍针” 实用新型专利 “ZL 201****点击查看70461.X”、“雷火罐灸具” 外观设计专利 “ZL 20193 ****点击查看700.2”)。
5.其他相关资质
若有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等情况,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明确变更(备案)事项、原登记内容、****点击查看机关。
六、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必须是纸质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2.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6:00;
3.递交或邮寄地址:**市银河**延段****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采购办(609室);
4.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3-****点击查看119
七、声明:
1.本次征询,仅作为院方预算及技术参考,不作为实际实施依据;
2.本次征询公告在****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招标信息公告栏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