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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点击查看863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处理及土壤污染场地的原位修复与异位修复项目 | **市**区孤东油区共青团路9号(E119°0′22.86″,N37°52′59.63″)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公司 | 该项目为**,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占地30690平方米。该项目依托现有1座生产车间,**1座固废污泥养护车间,1座固废污泥处理车间、2座污染土壤修复车间,购置破碎机、装载机、鼓风机、发酵槽、热脱附设备、土壤修复一体机等设备。****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采用发酵工艺处理;污染土壤采用热脱附工艺、固化稳定化工艺处理。项目建成后,可****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1万吨、污染土壤异位修复19万吨,污染土壤原位修复20万立方米/年的规模。 项目产品腐质土主要用于矿山修复中园林绿化及油料作物及果树木种植,应同时满足《****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B级污泥标准及《****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2009)中相关标准,且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修复后****点击查看填埋场填埋作业和覆盖膜压载用土,且该土壤为清洁土壤,也可用于其他施工场地及坑塘的回填用土、道路建设用土、工业场地建设用土、油田井场用土等进行**化利用。修复后的土壤进行**化利用前,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分析检测。 | 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碱喷淋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点击查看处理站“氧化+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吹氮+厌氧+好氧”工艺处理后单管排入****点击查看**公司;车辆冲洗废水回用;发酵渗滤液收集后回用于发酵工序。 2、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发酵车间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1#发酵废气排气筒排放,确保NH3、H2S、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H2S:0.9kg/h;NH3:14kg/h;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污染土壤存储产生的粉尘经车间负压收集,破碎筛分、进料工序、出料工序、出料暂存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两股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2#粉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热脱附废气经“旋风除尘+二燃室(SNCR脱硝)+急冷塔+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后引至25m高3#热脱附废气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VOCS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60mg/m3、6kg/h),二噁英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浓度限值要求(0.5ngNEQ/Nm3);加强管理,运营期间车间保持密闭,确保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限值要求(1mg/m3),无组织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浓度限值(2.0mg/m3),无组织H2S、NH3、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H2S0.06mg/m3,NH31.5mg/m3,臭气浓度16(无量纲))。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依法规范处置;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原有,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496.8m2,位于厂区西北角。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布袋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对破碎机、装载机等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该项目污染物总量已由我局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