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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2、供应商地址:**市**区永庆路180号
3、成交价(人民币):
(1)大写:贰拾伍万贰仟元整
(2)小写:25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点击查看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范围:响应文件要求 要求:响应文件要求 时间:响应文件要求 标准:响应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爱杏、刘彤、范如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街道葛羊路888号3楼302室,联系电话:0555-****点击查看06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翰风****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委员会提出投诉。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翰风****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开****点击查看工业园区116号
联系人:李元元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4075
(2)名称:****点击查看委员会
地址:**省**市**区佳山乡雨福路180号
联系人:范如刚
联系方式:191****点击查看668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街道葛羊路888号3楼302室
联系人:王工/殷工
联系方式:0555-****点击查看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