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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9-12
各投标人:
中央绿心中轴线生态治理项目(宋家河流域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施工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提问1、关于施工业绩要求①单项合同金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业绩。请明确观景平台、公路绿化是否属于类似园林绿化
回复:属于。
提问2、“若投标人提供的满足第①条要求的园林绿化工程中包含满足第②条要求的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可视为一组合格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满足第②条要求的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整治工程中包含满足第①条要求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是否可视为一组合格业绩
回复:可以。
提问3、“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直接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包括单项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等),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还应上传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请问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无法体现类似园林绿化或类似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整治单项合同金额的,是否能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或合同工程量清单或审计报告清单来证明
回复: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无法体现类似园林绿化或类似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整治单项合同金额的,可以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或合同工程量清单或审计报告清单来证明,但必须逐页加盖业主公章且能完全反应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提问4、企业荣誉中“在定标补充资料中上传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同一项目只取最高奖项。”若同一个项目获得两项不同的省级奖项,是否同一项目的两项省级奖项都认定为有效奖项
回复:若同一个项目获得两项不同的省级奖项,同一项目的两项省级奖项只认定为一个有效奖项。
提问5、清单项无具体做法,请明确厚度及材质。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6、清单项无混凝土墩型号,请明确。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7、及清单项无具体做法,请明确。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补充图纸。
提问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化粪池、检查井”、“砌筑井”等清单项,其项目特征描述中提到“做法详见施工图”,但是目前提供的招标资料中没有相关图纸内容,请补充。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9、清单中“水处理设备-埋地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的型号规格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10、清单项C20埋石混凝土,请明确埋石含量。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11、清单项无混凝土桥面厚度,请明确。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12、清单项项目特征中描述“池边直径200~400灰色卵石散置”,请明确散置材料每平铺设厚度。另卵石直径为200~400过大,是否考虑其他直径或更改材质。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13、清单项项目特征中要求满足景观要求总包方综合报价,无详细材质规格等参数,请明确。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14、及清单项项目特征中300垫层(碎石,卵石、砂夹石),第2层黏土层,请明确此清单项是否只按照换填粒料(碎石,卵石、砂夹石)考虑。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提问15、招标资料“03-生态修复”文件夹中有一个图纸目录—“宋家河图纸目录0818.xls(施工图)”,按照这个目录,本次提供的招标图纸还有部分安装专业的图纸没有,请补充。
回复:具体详见本次答疑澄清时发布的补充图纸。
二、招标人澄清: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信用”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分值(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市政施工任务占比大的成员的诚信分值为准,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施工任务占比)按以下标准计分: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在100分以下的不得分;100分≤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104分的得1分;104分≤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108分的得3分;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108分的得5分。(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点击查看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点击查看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玖仟贰佰捌拾万零叁仟肆佰贰拾玖元壹角肆分(¥:****点击查看3429.14元)。投标人请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环节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28日09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已修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澄清发布的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艳路41号
联系人:范大炜
电话:0717-****点击查看85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宜****点击查看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高亚文、吴翠丽、谢梦姣
联系电话:0717-****点击查看260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