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及《****点击查看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经费保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0〕2032号)规定,为提升执法人员形象,拟为我局执法人员更新制式服装以及为新进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和标志,因上一轮未遴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再次向社会公开遴选供应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供应项目
(二)制作要求:
拟为我局116名执法人员更新制式服装以及为新进8名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和标志。根据个人身材量身定制制式服装,专人负责,保证衣服质量过关,售后服务需及时响应、按需修改,预算定额标准见附件。
二、项目服务周期
项目服务周期为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经营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供应商在制服方面有较强的制作水平,熟悉制式服装量身定制流程,售后服务跟进到位。
四、提交资料截止时间
2025年8月4日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请有意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提交如下材料:
(一)委托书;
****点击查看公司简介;
(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五)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六)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七)服务承诺函;
(八)项目报价预算表;
(九)服装设计图以及各类服饰用料材质说明,并附上制式服装和标志一整套样板以供参考。
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好并加盖公章,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以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讨论,确定服务商。服务供应商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六、报名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8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点击查看办公室(**市**区**中路13号鸿基大厦508室,联系电话:0758-****点击查看558),逾期不予受理。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4日
附件:
1.
2.
3.
4.
5.